立即停售!隆昌人快自查

政务   2025-01-13 17:54   四川  



1月9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

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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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丨国家药监局

编辑丨张   媛

责编丨杨   萍

审核丨余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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