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
近日,十堰这家客运企业
被处罚!
11月26日下午,市民胡先生向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投诉,称当日上午乘坐客车前往荆门京山市,到达钟祥后,驾驶员要求其换乘其他客车。经查,胡先生购买当日上午7点30分十堰至京山的直达车票,乘坐湖北亨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十堰公司所属班线车辆鄂C1G397至钟祥市,后被安排乘坐其他车辆到达京山市。
该客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三十九条“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的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根据该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并处1000元罚款。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
如果您在乘坐客运车辆时
遇到类似情况
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
服务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业务合作:8616739 新闻热线:8011110
来源/十堰广电综合十堰交通运输执法
编辑/王天梅 责编/刘爽 终审/狄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