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现象频发,法治引领成关键
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文明与法治如同一股清流,滋养着社会的每一寸土地。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仍不乏一些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现象,它们如同城市的瑕疵,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美好。今天,让我们一同聚焦这些现象,探讨如何在法治的引领下,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
市民
(共享单车占为己有)这种现象确实很没素质的嘛
市民
(地铁排队无序)总的来说是不文明的
市民
首先(网络暴力)被害者肯定是影响就很大的嘛
市民
(占用公共资源)不好喽
你拿了(卷纸)人家都没得用了
市民
(电动车乱停占用人行道)就是很没有文明
没有秩序和混乱的行为
市民们对此纷纷表示不满,认为这些行为不仅没素质,更是对社会文明的践踏。
网络暴力,法律严惩不贷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交流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如同一张无形的网,将世界各地的人们紧密相连,让我们能够跨越时空的界限,分享信息、交流思想。然而,随着网络交流的日益深入,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网络暴力。
它如同一把刀子,没插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有多疼。
家住广州的张某未经允许,擅自在多个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公开同一小区业主李某的姓名、肖像,并附言诽谤、侮辱李某。
与此同时,张某还在前述微信群中公开了李某配偶王某的姓名、工作单位、岗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张某的前述行为致使李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侵扰了李某、王某的生活安宁。
经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对李某肖像权、名誉权的侵害,以及对李某、王某隐私权的侵害,并判决:张某向李某、王某赔礼道歉,出具书面致歉声明,为李某、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赔偿损失。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黄亮
行为人在网络上造谣 传谣 辱骂他人的行为构成违法
也是我们常说的互联网侵权
黄亮律师解释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起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与快捷的同时,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网络暴力的蔓延。法治之光虽然明亮,但在网络这片广阔的天地里,仍需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守护网络空间的和谐与安宁。
涉嫌违法的不止是网络暴力行为,根据律师介绍,行为人通过撬锁的方式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该行为本身构成违法,在法律上,基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共享单车为目的,一般会认定该行为构成盗窃。
而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一些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挤压人行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现象。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黄亮
在法律上 我们一般将机动车
或非机动车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放
或者在规定停车地点以外的地点
停放的行为认定为违停
因此 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道
和非机动车道
乃至停放在禁停区域
该行为本身构成违法
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是人们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大家在停放时,要注意在规定范围内有序停放。
此外,有市民反映,少数人在使用公共卫生间时,存在浪费厕纸现象,甚至有人将厕纸大量卷走。对此,市民说法不一。
市民
讲不上文不文明
反正都是一些小事情
市民
那肯定不好
公共厕所 公共资源
大家都要用的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黄亮
对于这种现象
我的观点是这个行为构成盗窃
一般而言可能谈不上违法违规
但是肯定是不道德的 不文明的
针对社会中这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关专家提出,政府需要从法律规章制度方面来引导,市民们也需要增强个人道德约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 黄明亮
针对刚才这几个现象
电动车的乱停乱放
共享单车违规占为己有
以及网络谣言 造谣传谣这一类
我想更多的可能是
我们政府需要从一些法律规章制度方面
来进行引导或者是来治理
比如说罚款 警告 改正等等
如果说像这种地铁排队 他不排队
或者是把公用的厕纸带回家自己使用 这类现象
我想更多的可能是需要个人道德的自我约束
以及我们在营造一种文明的社会氛围来着手
法治与文明,共同引领社会进步
法治是构建城市文明的重要内涵,是守护城市文明秩序的内在力量。以法律和道德为共同引领,我们不仅能够逐步减少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与违法违规现象,更能大力促进文明风尚的广泛传播。
我们深信,随着每一个文明守法行为的累积,将汇聚成推动社会整体文明法治进程的强大力量。每一份对文明守法的坚持与努力,都是对城市文明法治建设的有力支持,让我们自觉守法,做崇德守纪的践行者。办事依法,做理性平和的示范者。让法治与文明成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