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时间:12月25日9:00至12月31日17:30
▪ 引进人员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
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区、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创新提升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加强党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共34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含2025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3.专业及其他要求:符合《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所列学科、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考;取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者优先引进。
各引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所列要求为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进行报名,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报名,导致无法正常报名的,后果自负。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系统接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关注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校门户网站(http://www.ordosdx.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打印准考证时间等信息。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任教师岗1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笔试和面试不划定范围,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期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笔试。笔试环节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未达1:3比例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报考专任教师岗1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取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形象举止等情况,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任教师岗1的面试时长为3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时长为15分钟。
4.总成绩计算。专任教师岗1考查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考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根据考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者,依据奖项级别、获奖数量等情况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优先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进行,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后作出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查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各引才单位校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作出结论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通知印发前,出现考生在招考各环节被取消资格、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待遇
引进人员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七、纪律和监督
(一)各引进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务必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报考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引进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报考者,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三)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咨询电话详见《鄂尔多斯市党校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276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来源: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