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执法人员在汪营镇十户场村巡查时发现一起在清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冻库和临时建筑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展开全面调查。
经调查,此系湖北曼某蓝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房。该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而且还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影响行洪安全,执法人员遂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利川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通过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该公司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的危害,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了违章建筑,拆除面积约100㎡。
拆除前
拆除后
今年以来,利川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抓好“四乱”整治健全完善“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层级负责制,遏制新增,定期对已整改完成的“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开展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涉河、临河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对河道管理范围的认识,从而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行为的合力,全力保护利川的碧水蓝天。
来源:恩施州利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