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来临,请广大学员家长朋友们在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向您提示:
一、建议选择已获得《非学科类校外机构培训许可证》的机构
2024年3月《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该标准对注册资本、培训场所、党建工作、管理及教学人员、培训材料管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和管理提供政策支撑。请您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选择已获得《非学科类校外机构培训许可证》的机构,以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二、确保培训预付费进入存管专用账户
按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修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预付费用,需通过国家教育部开发运营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全额存入该机构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且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学员或家长签订《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请您对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做审查确认,并务必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各位家长,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自觉抵制违法违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防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缴费风险,保障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快乐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