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后学费只降不升
① 学校提高学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只限于起始年级(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的新入学学生,老生收费标准不予调整。
② 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严禁以赞助费、捐款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③ 在相同住宿条件下,学校住宿费标准应保持一致,住宿条件未发生明显改善的,不得调高住宿费标准。
四大严禁,两个不得
违规招生
因办学单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入读退费比例
新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按学年收费的退还95%)。
已入读退费比例
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休学、中途退宿、中途死亡或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按学期收费的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
按学年收费的清退标准=每学年收费标准÷10×(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
学生在校时间从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个人原因
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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