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离退休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充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按照人社部和自治区人社厅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自2024年10月起将对长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采取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同时后续不再公布名单,待完成认证后,续(补)发待遇。截至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退休领取养老待遇1512人未开展资格认证,现将未认证人员名单通过“昌都发布”“藏东人社”等平台进行公告,请未开展认证人员于2024年9月底之前完成认证,认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2.昌都市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未认证名单
3.昌都市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未认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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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藏东人社
编辑 | 廖淋 索朗白玛
审核 | 刘晓江 终审 | 杨青曲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