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我区“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征集范围、举报要求、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强揽工程,严重侵害村民和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以及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强占高标准农田、滥开滥采等“村霸”“乡霸”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非法采沙、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沙霸”“矿霸”违法犯罪行为。
(三)混迹洗浴、棋牌室、宾馆、茶楼、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在菜市场、夜市摊点等公共场所,惹是生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随意欺压百姓,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街霸”“市霸”违法犯罪行为。
(四)以暴力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企业厂矿,非法索要占地费、占道费、卫生费等,或强揽工程、强行送货送料、强行承包运输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地头蛇”以及利用行业协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行业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线索。
(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佣、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线索。
(六)利用信息网络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负面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线索。
(七)实施校园暴力欺凌,在校内及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组织、操纵、胁迫、唆使利用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实施“校园贷”等方式催收非法债务、恶意侵占公私财产、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线索。
(八)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内容尽可能详实准确,应有涉黑恶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经过等证据材料,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鼓励实名举报;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公安机关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及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或09728611560
(二)信件举报: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扫黑办(原棉纺厂对面)
(三)举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或直接向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扫黑办进行反映或举报线索。
监制 | 张青明
审核 | 赵 瑛
编辑 | 李海钰
来源 | 区公安局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