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2024年“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系列活动来啦!

民生   2024-12-20 23:09   西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消费促进年”结合“自治区促进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增长第七次联席会议”对岁末年初促消费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幸福西藏·惠享生活”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藏商发〔2024〕427号文件和《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时尚纺织服装消费季”的通知》要求,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把握“今冬明春”消费关键节点,充分激发“三大节日”期间的消费活力,营造热烈消费氛围,激发消费增长潜能,拼出2025年首季促消费、稳增长“开门红”。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幸福昌都·乐享生活”——2024年“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活动暨“幸福昌都·惠享生活”福满迎新今冬明春促消费专项行动
二、活动时间
线下活动:2024年12月、2025年1月
线上促消费补贴活动: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
三、筹办单位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昌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昌都市商务局
四、活动资金
活动总预算859.13万元,含已开展活动目前结余资金229.13万元,均为市级追加促消费专项资金。一是线上活动总预算779.13万元,用于保障2024年12月至次年3月的线上促消费补贴发放;二是线下活动总预算80万元,用于保障12月、1月线下活动开展。包括:活动氛围营造、宣传造势、场地搭建布置、商企组织、后勤保障、活动展演。按政府采购招拍挂程序,择优选用第三方实施。
注:1.活动涉及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按照《昌都市“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执行,如有变化再做安排;2.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在总体方案和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活动开展和资金使用实际情况,适时优化调整资金使用方向、标准及补贴行业范围,确保取得实效;3.线下活动参与商企食宿、交通费用自理;4.线上促消费补贴资金定额,用完为止。(资金分配及线下活动预算清单详见附表)
五、活动内容
为确保自治区、昌都市及商务厅各项促消费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我市促消费工作开展和市场业态结构及人口季节性流动实际,把握“岁末年初”促消费关键节点,以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为路径,全力吸引汇聚人气,扩大政策宣传和惠及范围,培育壮大短板行业、平衡市场业态,有效促进提振消费需求,一是计划在主城区人气集中商圈组织两场促消费专题子活动;二是计划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开展“网上年货节”。并广泛动员,有针对性的组织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商户参加,以“企业自主让利”与“政府补贴撬动”“双轮驱动”带动经济增长。
(一)举办“绿色时尚,衣行合韵”跨年迎新汽车及纺织服装产品专题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
线上促消费补贴发放时间:12月12日至12月31日
线下现场活动举办时间:12月21日至22日(周六、周日)
2.活动地点:茶马广场
3.活动安排:一是拟于12月21日上午11点举行线下活动启动仪式,同步举办为期两天的车展和时装秀,并在现场设销售点、政策宣传点。组织本市优质汽车、电动自行车、品牌服装、本地服装销售商企在活动现场展示推广符合活动主题的产品,并由参与活动商企各自进行线上直播带货,宣传推广拓展销售渠道;组织报废汽车拆解、二手车交易、成品油商企以及相关部门现场设点进行政策宣传。二是拟于12月12日至12月31日开展线上促消费补贴发放,动员符合条件的优质汽车、服装、电动车、成品油等行业销售商企参与。汽车、电动自行车补贴按照《昌都市“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执行;成品油促消费补贴满3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00元3个档次,到店消费“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执行;服装促消费补贴按照满3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160元、满1000元减200元5个档次,到店消费“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执行。通用促消费补贴围绕商超、餐饮等,按照满3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160元、满1000元减200元5个档次,到店消费“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执行。
4.资金保障:活动资金预算430万元,其中线下活动资金预算30万元,从市级追加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线上活动资金预算400万元,含成品油促消费补贴230万元、服装促消费补贴10万元、商超餐饮通用消费券补贴160万元,从市级追加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举办“祥龙辞旧岁,灵蛇启新篇”跨年迎新年货节专题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
线上促消费补贴发放时间:第一阶段2025年1月;第二阶段2025年2月;第三阶段2025年3月。
线下现场活动举办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19日(周五、周六、周日)
2.活动地点:茶马广场
3.活动安排:一是拟于1月17日启动为期三天“年货节”,组织我市商超、高原农特、家电(3C数码)、家装厨卫、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符合消费者年货采办需求的优质行业商企进行现场展销。同时开展民俗展演、有奖竞猜等趣味活动,旨在营造节庆消费氛围、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汇聚人气和烟火气,为广大消费者和市民朋友打造一场充满趣味、年味、品味的跨年消费盛宴。二是拟于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分阶段开展线上促消费补贴发放,每阶段活动具体时间根据上一阶段活动开展实际细化,以公布时间为准。成品油促消费补贴按照满3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00元3个档次,到店消费“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执行;通用促消费补贴围绕商超、餐饮等行业,按照满3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160元、满1000元减200元5个档次,到店消费“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执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及程序,按照国家、自治区最新要求执行。
4.资金保障:活动资金预算419.13万元,其中线下活动资金预算50万元,从市级追加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线上活动资金预算369.13万元,含成品油促消费补贴250万元、商超餐饮通用消费券补贴119.13万元,从市级追加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由《昌都市“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活动结余资金保障。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和活动实际,结合2025年国家、自治区最新要求,做分配调整。
(三)举办“云端盛会·惠享新春”2025年昌都网上年货节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2.活动平台: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
3.活动安排:活动旨在通过在“832”平台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促进本地农特产、食饮品等年货销售,满足消费者采购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本地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和知名度。活动期间在“832”平台参与活动供应商处消费的按照满3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160元、满1000元减200元5个档次,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消费补贴。
4.资金保障:平台线上发放消费补贴资金预算10万元,从市级追加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任务分工
为确保2024年“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根据实际成效和问题,适时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消费促进活动。
1.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县(区)融媒体中心,通过“报、台、网、微”等各平台持续加大2024年“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力度;
2.市发改委。负责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3.市公安局。对“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活动中骗取补贴、虚假交易等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对线下活动现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审核汽车以旧换新的相关申请和手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配合市商务局及时掌握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报废车辆数,动员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积极参加全国汽车报废更新活动。
4.市消防救援支队。发挥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作用,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以及线下活动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促消费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7.市商务局。负责“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系列活动总体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草拟细化方案并按程序推动落实;负责协调落实消费工作相关事项,全程参与并指导消费促进工作开展,广泛动员商企参加各项促消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负责比选活动第三方企业;供销社负责组织好“832”平台“网上年货节”活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平台销售。
8.市文旅局。动员酒店行业落实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
1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商企产品质量及价格监管,预防、解决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借机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1.市统计局。配合各级商务部门推荐限额以上零售、餐饮商企参与活动;加强对“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活动成果的统计,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12.市城管局。负责保障“跨年迎新购物季”促消费线下促消费系列活动场地;配合活动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
13.其它部门。负责配合市商务局做好专题促消费活动相关事宜。
13.第三方活动企业。负责保障线下系列现场活动顺利实施;负责落实线上各项促消费补贴的发放、兑付、监测、监管,形成防风险方案、预案,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14.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动员及审核限额以上或准限额以上企业参加成品油、商超、餐饮、高原农特产品、服装等类促消费活动。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参与商企活动期间资金使用及程序合法合规。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消费促进工作对稳经济大盘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工,派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加强工作配合,确保活动取得最大成效。
(二)发挥资金效应。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财政安排资金的基础上,动员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商贸流通企业等,通过配套资金或者打折让利等方式,积极参与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监管,结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调整优化活动方案、补贴资金投向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活动期间,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有关要求及活动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可对资金使用方向、补贴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消费提振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联合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在“昌都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昌都融媒”抖音账号或各县官方公众号、官方融媒体抖音账号等平台上,对活动进展、参与方式、政策亮点、成果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引导参与活动商企通过自身宣传渠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动员引导消费者广泛参与、理性消费,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四)做好成果总结。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消费促进活动成效统计,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进展、做法经验、特点亮点、活动成效等情况及时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全面梳理创新做法、亮点特色、典型经验,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编辑丨魏健楠 索朗白玛 李敖函
审核丨刘晓江  终审丨杨青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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