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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名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补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补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本次补聘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公考”)笔试成绩为依据(研究生以面试成绩折算),其中:(1)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仅限参加公务员公考和参加事业公考报考A、B、C类人员报名,且符合具体报名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2)村(居)医务人员仅限参加事业公考报考E、Z类人员报名;(3)乡村幼教人员仅限参加事业公考报考D类人员报名,且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补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1.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1个补聘岗位,且要服从调剂;
2.报名人员需按照各类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报名岗位类别限制等条件进行报名;
3.补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工布江达县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采取线下报名,报名地址为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室就业服务中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9月13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需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户口(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名岗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录用方式
1.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两类岗位以参加我区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笔试成绩为补聘依据,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两类考试的,取最高分数;
2.村(居)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两类岗位以参加我区2024年事业公考笔试成绩为补聘依据;
3.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折算;
4.按照以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名单。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
3.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5.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补助。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1.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2.村(居)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农牧业各项工作。
4.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文章原标题:西藏一县补聘56人
▌来源: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藏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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