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获刑!犯强制猥亵罪

民生   2024-09-29 00:01   黑龙江  

全文2638字,阅读大约6分35秒


近期,一男子不仅“组团”在广东广州地铁上多次猥亵妇女,还将过程拍摄成视频贩卖牟利,为自己的罪恶留下了铁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男子“组团”在地铁猥亵女乘客
并拍摄视频卖给他人


95后的韩某某与他人成立“某某攻略”QQ群、“某某原创”微信群,在群内分享猥亵经验,并将猥亵过程拍摄成视频在群内兜售。韩某某与他人相互掩饰、相互配合,短短几天内五次在广州地铁三号线、五号线、六号线等人流量大的线路列车对女性实施猥亵。


在早高峰期地铁,他们通过“先物色、后尾随”的方式与被害人一同进入车厢,故意用性器官触碰被害人敏感部位,甚至遗留体液在被害人衣服上。猥亵过程中,韩某某还用手机进行拍摄,并通过上传网盘贩卖给他人牟利。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与他人多次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并对猥亵过程摄录制作视频贩卖牟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韩某某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众猥亵”“传播牟利”
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天河法院梁夏生法官指出,本案属于“强制猥亵”。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虽未对被害人实施独立的暴力、胁迫行为,但其利用早高峰地铁人多拥挤、难以脱身的特点,用性器官接触被害人身体的行为违背了被害人意志,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这种让被害人不备以及不知反抗的侵犯,与利用被害人熟睡之机实施猥亵殊途同归,均是在被害人不知情及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实施猥亵行为,属于使用“其他方法”强制猥亵被害人的行为范畴,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同时,被告韩某某选择在高峰时段运行的地铁列车上实施猥亵行为,虽说地铁上人员拥挤,隐秘性较强,但其猥亵行为实际处于随时可能被发现的状态。而且,即便其在地铁列车上实施的猥亵行为仅有一宗被受害人感知并报案,但从被告人韩某某手机中发现的视频,可查明其在短短几天内频繁作案,足以证明其有意将公共场所作为刺激来源,可认定为“当众猥亵”。被告人韩某某还对猥亵实施过程进行拍摄、传播和贩卖,其行为性质实属恶劣。综合上述行为表现,被告人韩某某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猥亵犯罪特点及近年发展趋势


近年来,地铁“咸猪手”“顶族”的新闻屡见不鲜,事实上,强制猥亵案件的数量确实呈现上升趋势。以天河法院为例,近三年分别受理强制猥亵案件数量28件、29件、51件,2021年较2019年增长了约82%。猥亵行为的“高曝光”一方面得益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源于受害者不再沉默。


作案“了无痕”,事实认定难。目前,我国法律根据猥亵的社会危害性,将其区分为一般猥亵行为及强制猥亵,前者由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作为惩戒,后者则因触犯刑法强制猥亵罪,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在实际侦查中,由于猥亵行为与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行为不同,一般不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明显伤痕或毛发体液等,因此在证据收集、案件事实认定上甚是困难,即便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也需结合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认定。需要重点提醒的是,若案件中具有聚众或当众公然猥亵、录制猥亵视频并传播或售卖,或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并造成其身体伤害或严重精神创伤等情节,将视为手段或情节恶劣,属于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起刑点进行定罪处罚。


作案高发区从“偏僻街巷”过渡至“拥挤之地”。猥亵行为主要发生在“偏僻”“静悄悄”的小街小巷、楼梯间,但近年来,地铁、公交等人员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逐渐成为猥亵行为的高发区。以近三年天河法院受理的猥亵案件为例,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猥亵案件从0件上升至14件。


其中,地铁上的猥亵案件占比高达89%。这类案件中,作案者往往选择人流量大的线路及上下班高峰期时段进行作案,利用车厢拥挤之机实施猥亵,其行为隐秘性更高且容易伪装成无意之举。同时,由于高峰时段列车车内人员拥挤,不仅受害者自己难以察觉,且受限于车厢内场地狭小、人员密集,即使察觉了也难以及时取证,而地铁车厢内的监控通常也无法清晰拍摄到作案者动作,给猥亵事实认定带来了一定难度。


作案手段变化多样并已衍生出犯罪产业链。近年来,猥亵案件的手段越来越隐秘。部分人利用网络交友奔现、夜间拼车、聚会醉酒等时机,在公寓、私家车、餐厅包间等私密性高的场所实施猥亵;更有部分人利用职业之便,在检查治疗、写真拍摄等工作中实施猥亵。该类案件作案地点和作案手法相对隐秘,且一般只有“一对一”口供,加大了取证难度和案件事实的认定难度。


在个别猥亵犯罪案件中,一些作案者利用网络物色未成年人,以提供手机玩游戏或解锁手机防沉迷系统为由,引诱未成年人私下见面实施侵害,或诱骗受害者裸聊或提供不雅照片、视频等方式实施猥亵。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社交网络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他们不仅建群交流作案经验、分享心得,还对受害人评头论足;群内除“前辈”“导师”外,还有卖家、买家,诱导、怂恿作案者偷拍并兜售猥亵视频获利。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作案者甚至在群内相约“组团”实施猥亵并互相配合拍摄猥亵过程,俨然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犯罪产业链。


遇到猥亵行为,勇敢说不!


一旦遇到猥亵行为,无论女生、男生都不应该因为羞耻而忍气吞声。


一、在公共场所受到猥亵侵害时,立刻制止,勇敢说不!大家都应敢于制止、大声呵斥,向周围群众求助并及时报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尽量留下多的证据。惩治猥亵是全社会应有之义,希望大家能共同抵制,必要时对受害者施以援手,为受害者作证,给予受害者反抗到底的勇气和底气。


二、在陌生或相对私密的场所时,保持清醒,时刻警觉!网友奔现见面等最好事先向亲友报备行程,约见时尽量选择白天的繁华地段或自己熟悉的地方。在陌生的环境时,要对周边环境时刻保持警惕,离开视线的食品饮料不要碰,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尽量保持清醒避免醉酒,让歹人无机可乘。


三、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正确引导,关爱陪伴。父母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性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与孩子相处中,要做到多留意、多陪伴、多沟通,一旦发现孩子有反常的言行,要及时了解情况,引导孩子勇敢说出“秘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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