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辟谣!虚假谣言→

民生   2024-11-12 00:00   黑龙江  

全文1005字,阅读大约2分32秒。


前段时间,牡丹江穆棱市不少居民的微信里,流传着一条“电费涨价”的信息,这是真的吗?当地警方展开了调查核实。


牡丹江穆棱市居民姚某在其同事微信群内发布一条内容为:电费涨价了。


黑龙江穆棱市公安局八面通第二派出所民警  林健:该信息是6月1日开始施行,而违法行为人发布是8月份,这造成了辖区居民的恐慌,会认为没接到电力部通知,电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涨了。

由于此信息事关老百姓的个人利益,迅速被群成员转发,短期内在这个小城市散布开,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热议。

黑龙江穆棱市公安局八面通第二派出所民警 林健:转发这条信息会对电力部门、电力设施造成超负荷影响,造成安全隐患。


对此,牡丹江穆棱市公安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电费涨价”为一则虚假谣言信息,并交由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处置。民警核实后发现该信息是辖区内的姚某散布的。

未经核实信息在微信群转发
成谣言散布者

警方根据姚某的供述查找这条消息的源头,发现已经查无实证。其实只需要向相关部门核实一下,就知道这条消息的真假。但大家都是看到了就顺手转发,让谣言一下传播开来。民警传唤信息传播者姚某后,姚某还觉得自己很冤。


根据的姚某叙述,其在未经电业部门核实的情况下,向本单位同事微信群内转发“取消谷峰计价,电费涨价了”的不实信息,以提醒同事、朋友掌握用电。民警依据法规对其作出处罚


黑龙江穆棱市公安局八面通第二派出所民警 林健:谣言的来源是在网上看到的、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我们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且对她进行批评教育,让其在今后提高信息的甄别能力,避免转发谣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对于处罚,姚某表示接受,但转发之初他并不认为自己会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违法行为人 姚某:当时我看到电费涨价的信息,就想让大家关注一下,提示一下亲友,就在群里发了。这个毕竟不是我编造的,我也是在网上看到的,就算是假的和我也没关系。

转发不实信息构成散布谣言
要承担法律责任


姚某自认为转发网上的信息,跟自己没关系,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民警提醒,转发不实信息构成散布谣言的行为,如果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治安正常秩序,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在此提醒大家,未经核实的信息,千万不要随便转发,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谣言的散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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