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州党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奎屯市委政法委、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聚焦”,紧扣奎屯市委政法委、奎屯市人民检察院职能责任,精准开展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奎屯市委政法委、奎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其他科级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奎屯市委政法委、奎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邮箱,分别设在奎屯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奎屯宾馆、各街道(乡)、行政服务中心、奎屯火车站、友好商场等地。
信访电话:奎屯市委政法委17599923009,奎屯市人民检察院19009923202,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日10:00-19:30。
17599923009@139.com
13709992976@163.com
信访接待室:奎屯宾馆一号楼2楼、3楼信访接待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州党委第六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伊犁州党委第六巡察组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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