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经营主体!公告来了→

文摘   2025-01-08 14:26   江西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经营主体报送公示

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奉新县各类经营主体报送公示202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年度报告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下同)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注意: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经营主体也要按时年报)已经主动注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2


 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3


年度报告报送方式

(一)网上填报

方式一: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jx.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按要求逐步填写并公示。

方式二: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报送,下拉找到“特色创新”,点击“查看更多”,在“特色营商环境”中点击“江西市场主体年报系统”,填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手机填报

方式一:关注“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点“我要年报”,填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方式二:微信小程序(适用个体工商户年报)。

个体工商户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选择“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

方式三:进入“赣服通”,点击“一件事专区”,在“法人生命周期”下,点击“企业数据填报”的“立即办理”,填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三)补报年报

未报送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应当补报未报的年度报告。补报后,再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及时到登记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


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公告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提交2024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登记证。


5


其他事项

1.经营主体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发现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2.市场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商务、海关、外汇、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事项实行“多报合一”,经营主体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即可完成多部门事项的统一报送公示。

3.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4.取得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标准100%年报公示。

5.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温馨提示】年报填报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界面附有年报填报说明及操作手册,供填报时参考。

【重要提醒】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各类经营主体年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人社、统计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做好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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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刘镘丽

初审 |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  吴苏

投稿邮箱:721516270@qq.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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