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阳新融媒官微消息,12月9日21时许,枫林镇杨柳村陈家组陈某国与其妻上山寻找其父陈某松,途中陈某国误触电倒地,其亲属及时送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
此前多地发生类似事件
▲图/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
警方提醒,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是违法行为,国家明令禁止。
情节较轻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更重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图/IC
在户外要防自然灾害,防蚊虫危害,还要防人为危害——盗猎者的陷阱。了解以下常见捕猎工具,有助于我们在户外活动时避开它们。
捕兽夹是最常见的捕猎工具之一,不用通电,针对不同的猎杀目标会有相应的差异,是对户外活动者危害最大的盗猎工具。不慎被捕兽夹夹住且无法脱困时,一定要及时报警求救,脱险后也要尽快就医,避免伤口感染。
诱捕陷阱也是一种常见的捕猎方法,我国民间有多种设置诱捕陷阱的方法,不同的陷阱造成的伤害也不尽相同,大家一定要注意鉴别。
盗猎者布设的高压电网其威力之大往往能够杀死一头大型食肉动物,这种盗猎工具对人类的杀伤力无疑也是巨大的。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这些“人为危害”呢?
了解线路
出行前对所选线路作全面了解,了解区域内是否有野生动物领地及盗猎活动,以作回避选择或出行时格外注意。
注意脚下
进山行路,除了要走得稳以外,还要注意躲避“脚下危机”,尤其是穿越灌木丛或者密林地带,最好能先用登山杖探扫前方,以避免捕兽夹等的危害。
发现盗猎工具及时报警
私设捕兽夹、高压电网等狩猎行为对人和野生动物都极具威胁,涉嫌违法犯罪,公安和林业等部门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朋友们在途中如遇盗猎工具,请及时报警,以防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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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