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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茂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推荐下属企业负责人并对其经营活动失管失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茂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茂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王茂盛,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山西晋城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曾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书院矿矿长。2010年05月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08月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01月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5月,王茂盛出任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厅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