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飞省份有变!北航/中飞院/南航大公布2025招生简章,要求更高了

教育   2024-10-22 19:46   广东  

近日,南航大、北航、中飞院接连发布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也预示着2025年的民航招飞正式开启。

2025年的民航招飞有什么变化呢?高考直通车通过招生简章来为大家带来解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计划和送培单位:202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贵州等15个省市共计招收250名左右学生,与去年相比,招生省份新增了安徽,但整体招生计划却缩招了110人,分省计划目前暂未公布。

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和上海吉祥航空。


◆报名条件:男性;英语语种;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身高在170厘米-186厘米之间,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²))不应>24或<18.5,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和中国南方航空身高和体质指数的要求以公司要求为准(其他身体体检要求详见下方简章)。

◆广东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和化学,再选科目不限。

◆高考分数要求: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去年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要求为95分,今年高了5分。

◆招录流程: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就业事项: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附:南航大2025年招生简章(滑动浏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先后两次签署协议,三方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入选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设立20余年来,先后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8000余名,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省份及计划


2025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贵州等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招收25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5年招生信息为准。


四、委托培养单位


2025年委托培养单位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五、报名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4.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协调能力。


6.报名并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选考

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身高在170厘米-186厘米之间,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²))不应>24或<18.5,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身高和体质指数的要求,以公司要求为准。

8.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眼球运动受限;其余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


六、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有效招飞申请确认、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报名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mhzf.caac.gov.cn,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注册报名。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http://zf.nuaa.edu.cn)查询初检面试安排,根据通知要求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五)背景调查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报考。


2.学校遵守教育部关于2025年高考招生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进行录取。


3.2025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且符合征集志愿中送培单位的初检面试、背景调查等要求。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八、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1. 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空勤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其中高考分数达到录取当年同一生源地我校普通批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须一致)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征集专业)的学生,因身体、技术、直系亲属政治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停飞的,允许申请转入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九、相关费用及奖助学金体系


  1. 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2.学生的飞行训练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学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的基础上,建立“奖、助、勤、贷、补、免、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十、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其他信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十一、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152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通知和公告发布渠道:http://zf.nuaa.edu.cn。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邮编:213300。


十三、附则


  1. 如遇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2.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计划和送培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与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合作培养飞行学员,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新疆招收本科生飞行学员。与去年相比,取消了在天津、浙江的招生计划,分省计划目前暂未公布。


◆报名条件:男性;英语语种;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要求,具体参考《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及委培航空公司具体要求

◆广东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和化学,再选科目不限。

◆高考分数要求: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生源省区市高考总分的60%,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

◆招录流程:报名→初检→体检→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就业事项:2025级学生为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公司培养,学生毕业并达到公司要求后,直接进入相应合作培养单位工作。飞行员属高薪职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工资待遇与国内同行业标准相当,并随飞行经验和级别的提高相应增加。

附:北航2025年招生简章(滑动浏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北航在北京市拥有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2023年建成启用北航杭州国际校园。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杭州国际校园总占地约4000亩。建校以来,北航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


北航飞行学院创建于1993年,以培养学者型飞行员为目标,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31年来为国内众多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商飞、顺丰航空、春秋航空、厦门航空等公司)培养八千余名飞行员(其中两千余人已成为各航空公司责任机长),目前在校学生共计一千余人。学院位于北航沙河校区(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9号),现与民航相关的有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本简章发布的招生专业为飞行技术(四年制本科)。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与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合作培养飞行学员,在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飞行学员。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2025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 参加2025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男生。


2.考生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和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要求,具体参考《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及委培航空公司具体要求。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满足飞行职业要求,并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四)政治条件


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三、招飞流程


  1. 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或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中报名注册。


2.初检


考生报名成功后,按照校企合作航空公司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初检。


3.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参加由校企合作航空公司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中不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5.背景调查


校企合作航空公司相关部门参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背景调查。


6.高考


以上过程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按要求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参加本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对于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考生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须选考物理和化学科目,另一门选考科目不限。


7.录取


高考录取环节中,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对于进档并符合以上招飞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不低于生源省区市高考总分的60%,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


对于部分省区市,考生若同时填报我校多个合作招飞志愿,将根据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照北航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培养方案


录取后,学生将进入北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分为四个阶段:1.理论学习阶段;2.航校飞行训练阶段;3.换照考试阶段;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岗前培训阶段。


六、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北航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转入飞行学院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毕业及待遇


2025级学生为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公司培养,学生毕业并达到公司要求后,直接进入相应合作培养单位工作。


飞行员属高薪职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后,工资待遇与国内同行业标准相当,并随飞行经验和级别的提高相应增加。


八、有关费用


学生需按北航本科生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学生日常生活费用自理。其他费用依据相关协议由相应航空公司承担。


九、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以及《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有关要求,我校2025年将在北京市、河北省、重庆市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在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在北京市、上海市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招飞工作。


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我校招飞办法将进行相应调整,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飞期间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北航飞行学院咨询电话:沈老师010-61716505


北京、河北(国航):果老师010-61462263;钱老师010-61462278


重庆(国航):李老师023-67152847


北京(东航):商老师010-81017226;杨老师010-81017561


上海(东航):陈老师021-22331805;周老师021-22331804


‬北京、河北(南航):居老师010-53377905


辽宁(南航):任老师024-23198395


吉林(南航):高老师0431-89606073


黑龙江(南航):贾老师0451-88023662


湖北(南航):曾老师027-85300165


广东(南航):王老师020-86123498


陕西(南航):陈老师029-33264889


新疆(南航):杨老师0991-3804017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10-82317695


北航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uaa.edu.cn


北航飞行学院网址:https://flying.buaa.edu.cn/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网址:https://mhzf.caac.gov.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招生计划和送培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拟在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广西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飞。2025年学校该专业预计招生1085人左右。与去年相比,增加了在宁夏、广西的招生计划,但整体招生计划却缩招了40人,分省计划目前暂未公布。

中飞院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受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委托,为其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报名条件:男性;英语语种;年龄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90cm;与去年相比,身高从168cm-187cm调整至168cm-190cm。

◆广东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均为“物理+化学”。

◆高考分数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市、自治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

◆就业事项:学生在入校时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附:中飞院2025年招生简章(滑动浏览):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创建于1956年,源于人民军队,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由毛泽东主席任命首任军政领导,肩负为国家培养高质量民航飞行人才的特殊使命。学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四川省共建高校,理、工、文、管、法、艺、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民航飞行员、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国家全过程培养高素质民航专业人才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


68年来,中飞院培养了中国民航70%以上的飞行员、80%以上的机长、90%以上的功勋飞行员和正高级飞行员,已成为全球职业飞行员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安全最好、质量过硬,在世界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大学,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光明日报赞誉“以一所大学支撑起一个行业”,人民日报评价“飞得高、飞得远、飞得正”。2020年学校被列入“四川省高水平大学”名单,是亚洲第一个入选国际民航组织“未来航空人才计划”的全日制大学,是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升级计划(TRAINAIR PLUS Programme)成员。


学校地跨川豫两省五市,占地约19000亩,设有广汉校区,成都天府校区,四川新津、广汉、绵阳、遂宁和河南洛阳5个飞行训练分院,管理运行7个训练机场(含2个运输机场),拥有丰富的空域、航线资源,以及为满足高质量安全运行的机务、空管、油料、安保、航卫等系统资源。在四川自贡、重庆永川、山西芮城建有3个训练基地,与中航珠海飞校、北大荒通航共建梧州训练基地和北大荒训练基地。中飞院飞行训练网络贯穿祖国南北,年训练量近50万飞行小时。拥有20种型号400余架初、中、高级教练机,空客、波音等40多台全动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各型航空发动机500多台,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训练机队。学校着力提高飞行训练质量与效率,建立完善飞行作风量化管理制度,研发飞行人员训练监控评价系统,开展基于飞行员核心胜任能力(PLM)的飞行训练研究及实践,构建了支撑有力、协同高效、开放创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飞行训练体系,创造并保持了世界通航最佳安全记录,两次荣获“中国民航飞行训练安全五星奖”。


作为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中飞院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覆盖了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的各个领域,现有14个二级学院、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了民航所有专业领域,学校目前有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英语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飞行器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民航局“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四川省“民机火灾科学与安全工程”和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开放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通用航空器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全电通航飞行器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四川省民航机场智慧运营与运维工程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创新)中心,1个全国科普基地和2个省部级科普基地,以及“空管技术创新联盟”等4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拥有“航空器防火救援院士工作站”、“民航人机环系统工程学科创新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 ”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有全球海拔最高、性能一流的“高高原航空安全实验室”和“数据工程与行为科学研究院”,具备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化全流程科技创新体系,在民航的科技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中飞院聚焦国产民机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着力解决国产民机制造生产卡脖子关键问题,与中国商飞共建“大飞机学院”和“民机飞行技术与运行联合实验室”,在飞行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机型性能优化、市场竞争研究等领域深度合作,全程参与国产大飞机ARJ21、C919的研发、制造、试飞、程序设计、审定、取证,助力国产民机推广。为实现中国民航试飞人才培养“造血”功能,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民航试飞员培训体系,学校于2021年12月成立“民航试飞学院”,成为全国唯一培养民航试飞人才的高校,为中国民航试飞规章标准建设,人才培养提供强力支撑。


自上世纪60年代初,学校开始接收国外公派留学生,先后为亚洲、非洲30余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1000名飞行、机务、空管人才。学院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等国际和地区民航组织;与美国、法国、英国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与波音、空客、通用电气、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建立有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院在近70年的发展历程中,累计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民航专业技术人才,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专业领域涌现出了大量引领民航业安全发展的管理人才和杰出校友。他们中有以“英雄机长”刘传健为代表的“中国民航英雄机组”成员;有勇斗歹徒、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反劫机英雄杨继海、王仪轩、张远生、阎文华;有感动中国的英雄机长倪介祥;有飞越科索沃战火的英雄机长刘晋平;有南沙永署礁机场校验试飞机组成员,以及国产大飞机ARJ21、C919、AG600首席试飞机组成员等等。


建校以来,学校全面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红色基因”,厚植“人民送我学飞行,我学飞行为人民”的崇高情怀,秉承“远举高飞,博学笃行”之校训,弘扬“忠诚团结,勤奋严谨,安全精飞,求实创新”之校风,传承“帮思想、教技术、带作风”育人“九字经”教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在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飞行大学的目标勇毅前行。


一、飞行技术专业办学情况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是全国唯一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飞行专业,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重点推广的“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课程(MPL, Multi-Crew Pilot License)”试点单位,实现了从飞行学生到航线运输机驾驶员的无缝衔接,是全球领先的从飞行员初始养成到大型机型型别训练一揽子解决方案的飞行员培养院校。


该专业担负着培养“复合知识、多元能力、民航素养、国际视野”飞行人才的重要职责,全面领跑运输航空飞行员训练理念、质量和标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确立了“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和“严字当头、德育为先”等一系列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遵循,体现着学校崇高的使命追求,彰显着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拥有专职教师157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00余人,硕、博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65%以上),其中飞行教师50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飞行教师56人。贯穿全国的飞行训练网络、世界最大的训练机队规模、支撑有力的飞行训练体系、实力雄厚的科教创新能力、优良传承的育人文化氛围,为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提供了世界一流的飞行训练条件,得到社会各界和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同。


(一)培养方向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东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我校飞行教师。


培养目标


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学员完成本科学业后,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条件的,可以继续攻读我校飞行运行及安全技术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学生管理


该专业根据民航行业要求和飞行职业特点,参照军队的正规化管理模式,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严”字当头,着力培养飞行学生令行禁止的章法观念、规范有序的行为习惯、严谨精细的民航作风、勤学苦练的优良学风、安全第一的职业理念和高度负责任的敬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知识、锤炼高尚品格。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时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五)终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排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终止其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在校期间受到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处分;在校期间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委托培养单位与学生解除培训关系;不服从学校对委托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飞行大学生作风量化管理不达标(扣分值累积达规定值);终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相应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收费标准


飞行技术专业学费65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文件执行。教材费、服装卧具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四川省高校收费相关规定执行。飞行训练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支付。


  1. 自费生部分。根据合作航空公司需求,2025年度我校计划在山东、安徽、甘肃三个地区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自费生,实行“公司信用担保、学生个人贷款”的方式;计划在黑龙江、湖南地区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招收自费生,实行“公司垫资、学生分期偿还”的方式。山东、安徽、甘肃、黑龙江和湖南地区考生参照附件自费学生培养协议执行。航空公司承诺非个人主观原因停飞(如因身体、飞行技术、瘟疫、战争、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等导致的停飞),由航空公司承担已产生的培训费用。


2.拟面向除安徽、甘肃、黑龙江和湖南之外的计划招飞省(市、自治区),招收公费生。山东公费生、自费生兼招。


二、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文件《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通知要求,我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受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委托,为其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招飞省份


2025年我校拟在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广西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飞。


(二)招飞计划


1、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确定总招生规模和分省计划。


2、2025年学校该专业预计招生1085人左右。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该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


(三)招生对象


在我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16—20周(2005年9月1日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宁夏、广西等28个省(市、自治区)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均为“物理+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两科目方可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高考必须为理科生。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满足《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之条件,符合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


(1)身体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90cm;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D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E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F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G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白癜风;H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I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J颅脑、胸腔脏器手术史;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重复肾等;M结核病,如活动性肺结核等;N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O哮喘病史P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Q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R眩晕病史、晕车、晕船;S口吃、中耳炎,听力差,经常耳鸣、嗅觉丧失、难以治愈的明显声嘶;T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U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少于90日或手术前屈光度超过-4.50D~+3.00D(等效球镜)或不能提供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和手术资料。V色盲、色弱、显斜视、弱视、眼球运动受限等;


(2)通过由我校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


3、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市、自治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报名方式


考生从2024年10月21日起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招飞申请。


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六)招飞流程及录取方式


1、考生须完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招飞流程。


2、体检鉴定按照民航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规定》执行。


3、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


4、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根据该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在招飞系统中“报考申请”一栏“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方为我校承认的“有效招飞申请”。


6、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七)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招飞复检”要求进行入校复查,在入学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相应本科专业。


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二)咨询电话:0838-5182078、5182181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三)通知公告发布方式:


1、《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cafuc.edu.cn)


2、微信公众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3、微信小程序:“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


(四)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38-5182661,5183165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四、特别提醒: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招飞工作!


五、本简章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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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丨北航、中飞院、南航大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丨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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