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初夏,全国房地产市场政策暖意持续释放,激发市场活力。美丽大邑,作为成都市高品质幸福宜居生活地,继今年4月推出人才购房补贴活动,10月30日,“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活动重磅推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的多样化住房需求。“安家大邑”,一起见证——雪山下的公园城市,烟火里的幸福生活。
大邑县住宅
“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1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支持人民群众的住房改善需求,提升住房交易置换效率,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产业科 028-60552026
大邑县住宅
“人才购房”按600元/平方米标准补贴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我县人才吸引力,实现各类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才购房补贴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具体支持哪些人才购房?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补贴标准是多少?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符合A类认定条件的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F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县级专家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第三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申领标准的人才,可就高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完成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3个月内,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科(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县住建局一楼)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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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就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请需提供);
3.截至申请日前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企业人才需提供);
4.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摘要(开发企业提供);
5.购房补贴发放银行卡复印件。
活动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产业科028-605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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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相关购房政策转载自美丽大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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