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意见》专项治理
农村高额彩礼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建设文明乡风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力争今年底全区农村彩礼倡导性标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高额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婚俗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专项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易地搬迁农村居民数量较多的兴庆区、西夏区、永宁县、中宁县的移民聚居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具有高额彩礼倾向的群体为重点人群。
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风俗习惯。结合实际引导村民委员会确定彩礼、礼金、婚宴倡导性标准。其中,重点区域农村彩礼一般不超过2023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非重点区域农村彩礼一般不超过2023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积极鼓励“低彩礼”,大力倡导“零彩礼”。
对治理成效突出的村党组织优先评星晋级,对村干部可用村集体收入进行适当奖励,一般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党员、群众也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文化浸润
落实移风易俗模范礼遇嘉许政策,对“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凭“零彩礼”“低彩礼”证书分别享受2年、1年区内国有旅游景区首道门票优惠。
对“零彩礼”的新婚夫妇及女方直系家庭成员,在协管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招录和公益性岗位聘用中,适当放宽条件。
对“零彩礼”“低彩礼”的家庭,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依托综合服务设施等,为其婚礼宴席免费提供场所。
“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自登记结婚之日起5年内,本人及双方父母凭有效证明可在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鼓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引导作用,对申领燕宝奖学金的家庭,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倡导学生和监护人共同签署“建设文明乡风抵制高额彩礼”倡议书。
加强骗婚线索摸排,严厉打击婚托、婚恋诈骗、有组织的骗婚等违法行为,对提供线索并经查实的,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
在婚姻全过程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实行室内与室外颁证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县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零彩礼”“低彩礼”的新人证婚和颁证。
对有意愿承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温室大棚且自己发展种植的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优先分配种植大棚,大棚租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年租金的50%、3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发展冷凉蔬菜种植的,分别按照每亩(净种植面积)购进种苗价格的30%、20%给予补助;发展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的,分别按照每亩(净种植面积)购进种苗价格的30%、20%给予补助;发展马铃薯种植的,每户补贴原原种1000粒;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符合条件的,每户补贴2000元。
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且有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对“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申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在现场考评时给予一定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对农村“零彩礼”“低彩礼”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在“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
对符合“零彩礼”“低彩礼”规定的就业困难家庭成员,按相关政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申报文明实践员和道路管护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时优先聘用。
对“零彩礼”“低彩礼”的女方直系家庭成员,持有农机驾驶证照并愿意承担安全监督责任的个人,优先聘用为农机安全网格员。
对符合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培训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
优化小额贴息贷款和“富民贷”政策,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零彩礼”“低彩礼”家庭应贷尽贷。小额贴息贷款政策由合作银行对“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进行评级授信,按照发展需求,对有能力、产业稳定家庭提供5万元不超过2年的贷款,实行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政策。“富民贷”贷款政策由农业银行评级授信向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发放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首次创业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可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资金。
优先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妇女发放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农村妇女创业发展、增收致富。通过线上线下直播赋能,培训优秀巾帼电商直播带头人,优先为“零彩礼”“低彩礼”家庭提供就业机会,带动女性就业。
认真落实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补助1万元,减轻患病妇女经济压力。
积极为“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女性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出生缺陷重点疾病筛查等健康检查项目。
在发展团员、推荐入党、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团代表、团委委员选拔过程中,将践行“零彩礼”“低彩礼”婚俗新风情况作为重点考察内容。
对家庭困难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和家庭成员优先给予共青团“圆梦行动”“希望小屋”“大病救助”“点亮微心愿”等公益项目帮扶。
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乡村振兴青年先锋、优秀青年志愿者培养过程中,优先考虑践行“零彩礼”“低彩礼”婚俗新风的青年。
设立群众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投诉受理电话。宁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反映群众在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专用举报电话12388、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12380,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检举。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