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节日文化内涵,更好地激发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爱党、爱国、爱家乡、爱校的热情,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佳节来临之际,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师生、校友中广泛开展“华彩新章 共庆佳节”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围绕“师恩难忘”“月圆人团圆”“家国情深”等主题,结合个人感悟与经历,展现对国家、家乡、学校、恩师的真挚情感。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办,校工会、人力资源管理处、学生处、校团委、校友会协办。
三、活动对象
广州新华学院全体师生及历届校友。
四、作品要求
(一)文学类
征文文体不限,缅怀、故事、记叙、采访、札记均可,每篇征文字数在1000~2000字之内。
(二)摄影类
单幅或组照(不超过5张),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附上相关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事件内容以及背景信息等。
(三)短视频类
鼓励创意表达,时长3-5分钟内,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G;画面清晰、不变形、无杂音;画面宽高比例16:9,分辨率为1920×1080像素,码率为6M,格式为MP4。
(四)艺术创作类
作品形式不限,包括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数字艺术等。毛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绘画作品可采用中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素描、蜡笔画、卡通画等形式,作品尺寸不超过4开幅面、不小于A4纸,手工作品要有创意并有具体名称。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作品评选: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6日
结果公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
成果展览:待定
六、投稿方式
(一)文学类、摄影类、短视频类
这三类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投稿,扫码提交作品。
(二)艺术创作类
艺术创作作品以实物形式投稿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两校区办公室。
七、评审与展示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分类型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并给予校园定制文创奖品鼓励。对积极参与组织活动的院系、党组织或社团颁发“优秀组织奖”。
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全媒体平台公开刊登、刊印成集,并推荐送选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作品征集活动。
八、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须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2.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3.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在校内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和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九、联系人
刘赟,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室,0769-82676819;
伍兆恒,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109室,020-87211733。
供稿 | 党委宣传部
审校 | 李 波
编辑 | 赖舒谣
责编 | 冯展豪
审定发布 | 陶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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