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王婷 叶尔森·托海报道)11月21日,走进塔城市哈尔墩街五道巷,电影《我们的马大姐》剧组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着布景,为正式拍摄做准备工作。
剧组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着布景。
据了解,电影《我们的马大姐》主人公原型马新华曾是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名普通的车管民警。在26年的基层工作中,她恪尽职守,先后荣获“新疆公安机关交警系统民族团结标兵”“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文明家庭”等诸多荣誉。
2023年,马新华家庭被全国妇联评选为“全国最美家庭”,她的家庭是由4个民族组成的“五口之家”。马新华是回族,丈夫是维吾尔族,儿媳是哈萨克族,而她的“爸爸”是她赡养的一位汉族孤寡老人。
剧组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着布景。
作为电影《我们的马大姐》总制片人的王胜伟说,2023年12月,了解到马新华事迹后,提出拍摄马新华人物电影的创作意向,并组建创作团队,今年4月在塔城市、额敏县、和布克赛尔县开展实地采访考察和拍摄地点选择等工作,最终选在了塔城市。
“我们在塔城市发现,哈尔墩有个老房屋特别合适,通过原有的基础再进行改造,中间拍摄的时候会有两次翻新,根据不同的年代来制景,还原到那个年代的氛围,拍摄中家里所用的道具,我们也是通过邻里去寻找的,尽可能还原到那个年代。目前预计是11月25日开机。”王胜伟说。
据了解,电影《我们的马大姐》是由自治区公安厅推荐,北京胜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投资摄制。
来源:塔城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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