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17时,甘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人大会议室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县人大副主任孙明春,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副主任宋家宪,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政府副县长拉姆和议案审查委员各成员参加了会议。
聚焦两会
会议审查了代表提出的议案,讨论了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内,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各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意见建议206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严格把关、分类的基础上,对所收集全部议案、建议和意见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199件全部属于对全县各项工作的建议、意见,7件不予采纳(其中2件属于重复件,5件不符合政策)。199件均符合一事一议要求。这199件建议、意见,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州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不断推动甘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努力建设州域副中心,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议案审查委员会对199件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分类如下:政府综合类5件、交通类36件、农牧农村类 34件、水利类14件、电力类 7件、教育类8件、发改类1件、住建类29件、组织类15件、应急类1件、医保类1件、自然资源类10件、林草类9件、王城管理类2件、经信类7件、人社类4件、机场类1件、金融类1件、市场监管类1件、卫健类5件、财政类2件、国资类1件、公安类3件、文旅类1件、政法类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分析、研究,决定将199件建议、意见全部转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规划实施解决办理;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向代表作好解释答复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199件建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2025年6月底以前,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代表,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11月底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办理结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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