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银岭工业园的广东万丰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的一宗国有土地第二次法拍,起拍价30891949元,比首拍少了约545万元。该拍卖标的离新建的广湛高铁站不远,旁边即是在售的金泰花园,权属所有人是广东万丰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6338.26平方,属住宅类地块,不计容积率,地价约为1890元/平方。
▲拍卖信息截图
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A2-1-4-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3)粤1702执恢1510号 |
土地产权 | 阳府国用(2012)第11-1013号 | |
标的所有人 | 广东万丰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4/4/29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住宅(兼容商业)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土地总面积 | 16338.26平方米 | |
土地终止日期 | 2051年7月17日 | |
周边配套 | 区域内通路、供水、供电、通讯、通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较好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45429336元 |
其他费用情况 | 以实际产生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
▲拍卖标的简介
▲拍卖标的实景图
竞买公告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3)粤1702执恢1510号之一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2/03,户名: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A2-1-4-5号[产权证号:阳府国用(2015)第11-1013号]及其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16338.26平方米、建筑物面积:574.52平方米。
瑕疵说明: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评估价: 45429336元,起拍价:30891949元,保证金:600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150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以 下称为“迅兴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662-3100352、400-992-880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662-3107049。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迅兴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662-3100352、400-992-880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物现未能腾空,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视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交付时间长短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是否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能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等事项,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下午16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下午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江马南垌支行,账号:445467010400014260000033228)。银行柜台转账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3)粤1702执恢1510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662-310704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光阳街2号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迅兴法服联系电话:0662-3100352、400-992-8803
详细信息可在“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662/03)”上查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来源阿里淘宝司法拍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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