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部署要求,研究有关改革事项,部署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柱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守守正创新这一重大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布局、谋定而动,运用好已有的改革成果和重要经验,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扛牢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始终把改革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抓紧明确改革举措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实施、压茬推进。
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要牢牢抓住国企改革发展的“根”与“魂”,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建立更加全面系统规范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突出对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国有企业腐败治理长效机制,以有力监督为国资国企改革保驾护航。
张柱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聚焦健全完善乌鲁木齐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长效机制这一目标,科学谋划改革重大举措,坚定改革信心、务求改革实效,更好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要运用科学方法指导和推进改革,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统筹点线面,把握时度效,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把准改革战略重点和优先方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把改革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推出一批首创性、集成式、标志性改革,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急需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要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领导责任,紧密结合实际,谋划好、推动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改革,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