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多名高年级的小学生,围殴一名女生”的网传视频在网络发酵,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画面“不忍直视”,看到后“十分愤怒”“心疼被打孩子”。
昨晚,涉事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通报显示,被打学生已无大碍回校上课。富源县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该校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涉事学生(均为未成年人)已全部到案接受调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其实,按照处理流程,富源县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反映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涉事学生(均为未成年人)”这几个字,依然让众多网友揪心。
近年来,校园霸凌案件屡屡发生,每一次都会引发网友热议。就在本月24日,一家长发视频称,宁夏固原市一派出所副所长殴打一名12岁小学生。仅一天事件就出现翻转,官方通报称这位所长原是去处理六年级学生马某某殴打三年级学生的案情,并有网络传言,马某某多次殴打低年级学生。最终,副所长王某被撤销行政职务。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网友认为王副所长“打得好”,这是在帮家长教育熊孩子,并通过线上下单的方式,为王某购买锦旗,再次将这事件推上热搜。
毫无疑问,警察打人已超出应有的执法权限,更何况对方是小学生,这位副所长受到行政处分并无不妥。另外学校也出面澄清,这件事只是孩子与孩子之间的冲突,并非校园霸凌,网友们的举动不理智也不可取。
但从另一方面看,人们苦校园霸凌已久。一些案件中霸凌者手段残暴,但往往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未成年的霸凌者受到的批评警告等处罚根本起不到相应的惩戒作用,更无法与受害人遭受的身体和精神创伤相比,让公众不得不为此抱不平。
电影《少年的你》剧照
未成年不是犯错的借口,法律的戒尺不仅要拦住霸凌者,更应该让霸凌者感到疼。但在目前校园霸凌的事件中,最先停职的是学校相关负责人,未成年的施暴者反而受到的惩戒较少。这也导致很多网友质疑,如果在校园霸凌中,受惩戒最重的是学校负责人,长此以往,校园霸凌事件的界定会更加困难。毕竟哪个学校都害怕自己学校出现霸凌事件。
法律法规应加大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明确责任划分,霸凌者、监护人、学校都应该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尤其是养而不教的监护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每这时候,都会想到电影《第二十条》中的那句话: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对此,你怎么看?你或你的孩子有遇到过么?你会如何教孩子面对冲突?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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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静洁
编辑:毛磊
监制:蒋梅 王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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