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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有误导性
根据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随着年报季来临
一些诈骗分子也开始活跃起来
注意了!
年报不收费
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
谨防这几类“年报诈骗”
↓ ↓
【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署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对于任何声称
需要支付费用
才能完成年报的信息
务必保持怀疑态度!
如遇可疑情况
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或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丨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