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丨万宁公安交警依法注销作废10人机动车驾驶证

政务   2024-11-04 21:15   海南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作废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情形:“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万宁公安交警车管所依法注销以下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并公告驾驶证作废:





审核:项华焕

编辑:林道辉


万宁交警
及时发布万宁交通管理工作简报、万宁车驾管业务信息、万宁辖区道路交通有关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