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用“小三”的银行卡,转账13万给老婆,“小三”要求老婆还钱:你老公给你的钱,都是我的,还钱。法院判了!

健康   2024-11-19 18:01   福建  
重庆,一男子婚内出轨,跟情人同居。为让男子开心,情人自愿把银行卡给男子用。

一段时间后,她发现男子竟用她银行卡转账17万,给原配13万。情人问原配索要,却被原配3句话气懵。

她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原配返还13万不当得利,法院这样判了。



这天,李某正在家中忙碌地拖地,手机突然响起了一声短信提示音。她拿起手机一看,竟然是丈夫王某给她转账了13万。

这突如其来的巨款让李某感到莫名其妙,她疑惑地拨通了王的电话。

电话那头,王用他那温柔的声音说:“老婆,你为咱们这个家辛苦了,拿着这些钱去买点喜欢的东西,去请闺蜜吃大餐。”

听到这里,李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虽然她并不在乎这些物质的东西,但丈夫的这份心意却让她感到无比幸福。
然而,李并不知道,这笔13万的转账背后,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

原来,王在婚姻期间出轨了,与年轻貌美的小王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王凭借自己的能说会道,成功赢得了小王的芳心。

小王在明知王有家庭的情况下,依然不顾道德底线,与王同居在一起。

为了表达对王的爱意,她不仅自掏腰包为王购买衣物和礼物,还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王随意使用。

小王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以为凭借自己的年轻和美貌,再加上对王的慷慨付出,总有一天能够取代李,成为王的正式妻子。

然而,现实却给她泼了一盆冷水。几个月后,小王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中竟然少了17万。

她急忙查账,发现王多次向不同的人转账,其中给李的转账就有13万。这一发现让小王怒不可遏,她感觉自己被王欺骗了,用金钱维系的感情竟然被王用来维系他与原配的感情。


愤怒之下,小王决定去找李要回这13万。她悄悄在王的手机上找到了李的电话,并约对方在咖啡馆见面。

为了能够在气势上压倒李,小王特意戴上了王送给她的那条项链,并精心打扮了一番。

然而,当她花枝招展地出现在李面前时,却发现对方竟然是素颜出镜,穿着一身休闲服和一双小白鞋。小王看着自己的高跟鞋和裙子,以及新做的美甲,再看看李那干净的脸庞和指甲,顿时感到泄气。

两人坐下后,小王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她告诉李自己与她丈夫的关系,并请求李归还那13万。

然而,李却表现得十分淡定。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后淡淡地说:“第一,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不在乎你是谁。第二,我跟王的感情很好,你以为我会随便相信一个外人来挑拨我们夫妻关系?第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脖子上那条项链是王送你的吧?那是我不要的二手货,他拿走的时候,我还以为他送给哪个保洁大姐呢,原来在你这里。”

说完这番话后,李拿起包气定神闲地离开了咖啡馆。

小王坐在椅子上,感到无比的颓然。她在这场期待已久的会面中,被原配李全方位地碾压了。她这才明白,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么讽刺。

她给王十几万,而王却把她妻子不要的项链送给了自己。这说明王从未真心爱过她,更别说会跟妻子离婚了。

索要无果后,小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返还那13万不当得利。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究竟该如何解读呢?


小王认为,她为了维系与王的感情,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王使用。王无权将她的钱转给原配李某。王的做法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小王认为,李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却从王那里得到了自己的13万,属于不当得利,应该予以返还。

然而,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转给原配的13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以及小王是否有权索要这笔款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法院认为,李从丈夫那里获得的13万,符合民法典中夫妻互相抚养义务的规定,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外,法院还指出,小王明知王有家庭,仍然与其非法同居,这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还破坏了人家的家庭关系。

她的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法院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

本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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