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意见已采纳,广州公交将有新变化

时事   2024-12-25 19:27   广东  
24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其中,

“减少无效停靠”等意见

被采纳

“遇下大雨等特殊情况

应允许公交车

借用非机动车道靠近站台”等建议

未被采纳



来源: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记者了解到,2024年9月9日至10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就《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间,收到39位市民反馈的66条意见。经研究,其中,有18条意见予以采纳,14条意见部分采纳,16条意见经评估未采纳,18条意见与征求意见内容无关。


已被采纳的意见


1.增加驾驶员践行“礼让斑马线”以及“应当为老、幼、病、残、孕妇及抱婴者提供必要的乘车帮助”等内容;

2.增加“如遇站台有候车乘客”需二次停站规定的相关限定,在保障站台候车乘客乘车权益的同时,减少无效停靠,提高进出站效率;

3.增加车灯、无障碍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等相关规定;

4.增加驾驶员规范佩戴安全带的规定;

5.考虑到部分乘客可能听不懂粤语,要求遇报站器失效时,驾驶员口头报站使用粤语时,须同时使用普通话;此外,优化相关表述。


未被采纳的意见


1.未采纳增加要求驾驶员晚上应当全部开启车厢灯相关规范的建议,主要原因为由于夜间行车,车厢内灯光太亮会反射到车厢玻璃,导致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外环境,为避免影响行车安全,故车厢内照明设备开启至不影响行车安全及乘客能安全通行的亮度。

2.未采纳遇下大雨等特殊情况应允许公交车借用非机动车道靠近站台的建议,主要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分道通行。公交车作为机动车,按规定不能进入非机动车道。

3.未采纳禁止驾驶员慢驶的建议,主要原因为驾驶员行车速度应根据道路的限速要求及实际路况动态调整,无法进行标准性要求,将纳入日常行业管理工作范畴进行督促提醒。

(广州日报资料图)


新闻知多D


12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修订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市民撘公交有以下变化:

1.修改免票儿童规定

不再限制免费乘车的儿童数量(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免费乘车)。

2.修改禁食要求

收到部分市民乘客反映要求放宽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中“不得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的相关规定,将原条款内容修改为“不得在车内饮酒及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3.进一步明确禁止携带乘车的相关物品

明确指出禁止携带电动交通(代步)工具及其电池,列明电动交通(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并详细说明可携带乘车的电动轮椅的相关标准。同时举一反三,增加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及危害他人健康的物品乘车,并增设禁止携带物品的兜底条款。

4.完善票务规定

将原条款“不得使用他人优惠证件乘车”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为“按照规定可免费或优惠乘车的乘客,应主动出示有效乘车证件或刷优待乘车卡。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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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身边人坐公交有这些变化~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梅敏仪
部分文/广州日报此前报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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