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男子相亲时发生关系获刑3年,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

时事   2025-01-02 11:47   河南  






2018年2月22日,一个看似普通的相亲事件,却引发了一场长达六年的冤屈之旅。河北唐山的30岁男子小邸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孩。

见面后,两人相谈甚欢,晚上共进晚餐,饭后又一同前往附近的河边游玩。在车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女孩突然反悔,要求小邸支付高额补偿。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事情转入了更复杂的法律领域。婚介所老板王某报警,小邸被控强奸,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本应是一个普通的相亲纠纷,却因一些外界因素而变得复杂。女孩突然改变心意,提出补偿要求,小邸拒绝后,双方的矛盾升级,最终走向了法庭。

更令人震惊的是,尽管小邸坚称自己并未强迫女孩,两审均未能改变判决,且他在服刑期间坚决不认罪,宁愿放弃减刑的机会,始终坚持为自己争取公正。

案件发生后,小邸的生活轨迹被彻底打乱。在被判刑并服刑的三年中,小邸不仅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许多原本应有的机会。

他在河南的一家消防单位担任驾驶员工作,但由于案件的发生,他无法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被判刑后的第一时间,他被解除了工作,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职业保障。

尽管案件最终再审改判无罪,但六年的时间不仅让他错过了个人生活中的重要阶段,也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小邸曾尝试重新融入社会,但由于案件背景,他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即便他曾在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的军训服务工作,学校得知他曾有强奸罪案底后,也拒绝继续与他合作。

这使得他只能从事一些低收入的临时工作,例如装货车和替人开吊车等。这些零工虽然勉强支撑了他的生活,但远远无法让他过上稳定和体面的日子。

在个人生活方面,小邸的婚姻和家庭也深受其影响。原本期待通过婚介所找到伴侣、结婚成家的他,在被羁押期间失去了正常的社交机会,而案件背景更是让他在婚姻市场上遭遇了巨大障碍。

家人曾为他安排过几次相亲,但因为案件的影响,很多相亲对象及其家人都对小邸心生疑虑,最终未能成功。

即使在改判无罪后,社会对他的认知依旧没有改变,许多人仍将他与强奸罪挂钩,造成了他在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上的双重困境。

小邸在这六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巨大的心理煎熬。案件的判决使他感到极度冤屈和无助。尽管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无辜的,但面对法院的判决和社会的压力,他不得不忍受着一切。

这种情况并未随着服刑期的结束而结束,反而在出狱后的求职、婚姻和社会接纳中继续影响着他。即使他最终通过申诉获得了改判无罪,但他心中那份冤屈和失去的时间,依然让他难以释怀。

在小邸经历了冤屈的六年后,终于迎来了改变命运的机会。2023年10月,经过持续申诉,唐山中院最终对小邸的案件进行了再审,改判其无罪。

对小邸而言,尽管法律恢复了他的清白,但他失去的六年时光,依旧无法追回。因此,小邸通过其再审辩护律师李龙,向唐山中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

申请内容详尽且具体。首先,关于人身自由赔偿金,由于小邸实际被羁押了1096天,他的律师团队提出了47万余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冤假错案的受害人应当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赔偿,以弥补他们因错误羁押所承受的损失。

小邸的律师指出,失去的自由使得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根本改变,赔偿是对其自由受限的基本补偿。

其次,考虑到小邸因错误判决而遭受的精神损害,律师团队还要求赔偿95万余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小邸不仅因为这次错误的判决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还在社会上受到了排斥,家人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舆论压力。

在冤屈的六年中,小邸的家庭和个人的尊严受到了严重伤害。因此,律师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是对这些非物质损失的公正补偿。

除此之外,小邸的律师还提出了恢复其名誉的请求,要求唐山中院在《河北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案件对小邸个人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

尽管案件已经改判无罪,但小邸的社会形象依然受到严重影响,很多人仍然对他有误解。通过公开道歉,法院能够帮助小邸恢复正常的社会地位,并向公众澄清事实。

律师还要求唐山中院协调小邸的原工作单位接纳他返岗,或安排等同职位,并补缴社保。这一请求源自于小邸由于案件而丧失的工作机会,及案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小邸曾在消防单位有着稳定的工作,但案件发生后,他被迫离开了单位,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律师认为,法院应为他提供合理的工作和社保保障。

经过审理,唐山中院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了赔偿决定。法院决定赔偿小邸人身自由赔偿金478,831.4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总计578,831.44元。

对于恢复名誉、补偿工作等其他要求,法院决定通过公开道歉恢复小邸名誉,但驳回了其他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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