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科创板IPO终止!报告期累计亏损12亿,拟募资26亿

创业   2024-12-05 19:15   广东  


12月4日晚上,上交所公布对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撤回申报。公司IPO于2022年12月23日获得受理,2023年5月17日公布首轮问询的回复,并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6月29日公布首轮问询回复的更新版(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2023年报财务数据更新)。公司本次IPO拟募资26.83亿元。



公司注册地吉林长春。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022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9.7059亿元。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一、我国第一家全产业链商业遥感卫星公司


公司专注于商业航天领域,是我国第一家集卫星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遥感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遥感卫星公司。报告期收入来自卫星遥感信息服务、卫星制造及相关服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54颗在轨遥感卫星。自2022年7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新增19颗在轨遥感卫星,退役1颗卫星,整体达72颗在轨遥感卫星。



公司自主建设并运营管理着目前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吉林一号”,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快速广域覆盖的卫星遥感数据以及以卫星遥感数据为基础的空间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同时,公司凭借着在卫星平台和空间光学有效载荷方面的核心技术积累,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卫星制造及相关服务,包括卫星整星及部组件、试验与测试服务、搭载服务、冠名服务等。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40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软件著作权376项,并先后承担或参与了8项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30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吉林一号卫星应用服务项目”被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公司取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等相关荣誉和奖项,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商业遥感卫星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二、报告期累计亏损超12亿元,综合毛利率均为负


公司只在受理时披露了一份招股说明书。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456万元、10444万元、31172万元及355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108万元、-41905万元、-25061万元及-21620万元。归母净利润3年半累计亏损12.078亿元。3年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2.9878亿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均为负数,分别为-83.85%、-69.68%、-9.75%及-278.32%。



公司选择的科创板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2.1.2条中规定的第(二)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持续经营能力受到特别关注


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致力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每年需要承担较大的卫星折旧成本及较高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至形成系统的服务能力需要一定过程,同时相比较国外商业航天领域,我国商业航天起步较晚,商业遥感卫星产业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培育过程,导致前期公司销售规模较小,销售收入不能覆盖同期发生的卫星折旧成本、研发费用、人员成本等支出。


因公司报告期累计亏损超过12亿元,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成为审核中心首轮问询的重点事项。首轮问询“问题7、关于持续经营能力”,要求公司披露公司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及相关假设基础。要求解释发行人是否具备扭亏为盈的基础条件和经营环境。



四、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且报告期大客户变动较大


公司客户较为集中,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合计贡献收入占比分别为82.77%、60.13%、72.64%及60.62%。公司大客户变动较大。D01、D04分别为公司2020年第一、第二大客户,但报告期其他年份均未出现在前五大客户中。2022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中前四大客户未出现在报告期其他年份中。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北京道达天际科技、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海南聚能云商科技、成都国星宇航等也只在三年半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出现过一次。



五、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没有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取担保费217万元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方圆资产持股比例为11.1692%,第二、第三大股东长春光机所、问宇航天分别持股11.1642%、10.1492%。



报告期内,发行人创始人宣明及其管理团队负责长光卫星的日常生产经营,其他股东未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宣明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2.7672%,宣明通过吉林长光、北京长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0.8931%、0.8119%,即宣明及其控制主体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合计为4.4723%,无法对股东大会构成控制,亦无法对董事会构成控制。宣明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宣明1956年出生,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



2019年、2020年,宣明因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分别收取担保费用104.39万元、112.98万元,合计21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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