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1月8日,区相关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分别发现霞浦街道某通讯设备店、新碶街道某食品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现场储存并销售粉色浪漫加特林、如意等烟花爆竹制品。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对上述2起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将受到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被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日,公安机关连续抓获2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共查处非法运输、经营的烟花爆竹1000余箱,共8名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大家还在看
关注 北仑西站,新消息! 提醒 北仑官宣:这天起,免费!
大家还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