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分为府、县、镇、村

文化   2024-12-19 00:18   德国  
泰王国(The Kingdom of Thailand),简称“泰国”,旧称为“暹罗”。首都曼谷,位于中南半岛中南部,东南临太平洋泰国湾,西南临印度洋安达曼海。西部及西北部与缅甸交界,东北部与老挝毗邻,东连柬埔寨,南接马来西亚。总面积51.3万平方千米,海岸线2705千米,全国分为五个地区,共有77个一级行政区。泰国总人口为6790万人,全国共有30多个民族,泰族为主要民族,其余为老挝族、华族、马来族等。90%以上的民众信仰佛教,泰语为国语。
泰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分为四个等级:府、县、镇、村。
第一级行政区在泰语称为“จังหวัด”(changwat),中文译为“府”。全国共有77个一级行政区,其中包括76个府与府级直辖市。这77个一级行政区一般划分为5个主要地区,包括北部、东北部、东部、中部与南部地区。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เมือง)名称作为该府的命名。由于早期泰国在府之上还有一级行政区“蒙通”,相等于中国的“省”,故当地华人对比清朝行政区划,用“府”作“changwat”的翻译。
第二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อำเภอ”(amphoe),中文译为“县”,亦有人将其翻译作“大区”或“郡”。其中曼谷的二级行政区总共有50个,不称อำเภอ而是称作“เขต”(khet),但中文仍将其译为“县”。
除曼谷地区以外各府之下有时候还设有“次级县”(กิ่งอำเภอ),又译“次郡”或“支郡”。根据2000年时的统计,泰国全国共有795个县与81个次级县。
第三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ตำบล”(tambon),中文译为“镇”,亦有人将其翻译作“乡”。
第四级行政区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หมู่บ้าน”(muban),中文译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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