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隆子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有效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畅通信访渠道,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找准司法为民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将院领导接访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日期 | 接访领导 | 职务 |
2024年9月20日 | 达瓦次仁 | 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
2024年9月27日 | 罗桑次珠 |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
二、接访地点
隆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院领导接访窗口)
三、接访事项
1.不服我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2.不服我院执行的控告、申诉;
3.反映检举我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4.解决来访人员提出的涉诉疑难复杂问题;
5.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以下情况不在接访范围内:
1.无理缠诉缠访的;
2.已经接待,并明确给予答复的,不再重复接访;
3.涉诉信访案件已经息诉罢访、销案、终结后,又针对同一事由信访的;
4.其他按规定不予接待的情形。
四、注意事项
1.来访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诉讼服务中心登记,按顺序候访;
2.来访人员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凡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
4.接访后,来访人主动离开接访地点,不得缠访、闹访、不得扰乱接访秩序。
预约咨询电话:0893-7343222
联系人:次旺让珠、白玛拉色
特此公告
隆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