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张建设
家庭住址:河南省鹿邑县高集乡解庄行政村张庄
公民身份证号码:4127251975****5719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张建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被执行人张建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货款13000元及利息,承担诉讼费79元、保全费163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