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发文了

财富   2024-12-05 16:52   山东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这一举措旨在加强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其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出了启动实施和深化完善两个阶段,明确了纳入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清晰定义了履约期、排放范围、免费配额的分配逻辑、分配方法学等一系列问题。


此次编制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将明确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报告要求等,旨在指导企业规范开展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同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将针对钢铁行业的工艺特点,制定详细的核查方法,规范核查机构的工作流程,确保核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曹钰、翟明洋

  电话:(010)65645497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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