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这一举措旨在加强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其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出了启动实施和深化完善两个阶段,明确了纳入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清晰定义了履约期、排放范围、免费配额的分配逻辑、分配方法学等一系列问题。
此次编制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将明确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报告要求等,旨在指导企业规范开展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同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将针对钢铁行业的工艺特点,制定详细的核查方法,规范核查机构的工作流程,确保核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曹钰、翟明洋
电话:(010)65645497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3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详细内容
“
零碳知识局
微信号 :
lingtan-energy
“
进群小助手
小助手诚邀您加入
【零碳知识局】行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