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谢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昨晚(11月26日)
浏阳交警查处
酒驾4起、醉驾3起
“您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请下车!”11月26日晚10时许,在浏阳市永安镇永和南路,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指导员武斌向驾车经过该地的驾驶人朱某表示。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当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0mg/100ml,超过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朱某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在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返回家中,“以前经常走这条路,没遇到过交警,没想到这回碰上了。”
今年来,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了在乡镇开展交通执法的力度。“会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酒驾、醉驾执法,同一天会分别前往多地设卡,力求执法不留死角。”武斌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千万不要在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审核:刘志光 罗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