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的一封信

时事   2024-10-11 20:23   江苏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朋友们:

你们好!

全民医保制度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建立起来的保障制度,医疗保障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好事、实事。人不生病当然好,生了病有医保托底也不可怕。如果生病了却没有参保,不仅会给自己、亲友、家庭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还可能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了让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朋友们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2025年度居民医保和2024年度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所有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员工都应参加职工医保,提倡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经济能力的人员积极参加职工医保;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7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7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根据基本工资(不低于4879元/月)按规定比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现在每月439.11元。

三、缴费渠道

可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纳,也可以通过“我的盐城”手机APP、阜宁农商行各网点等缴纳。

微信缴费步骤:打开微信→点击发现→小程序→放大镜搜索→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实名认证→我要缴费→身份信息填写→按证件类型填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参保信息确认→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勾选后点击下一步→缴费信息确认→日常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5→应缴费额“请选择”缴费金额→提交→完成付款。

四、享受待遇时间

居民医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报销待遇。特别提醒:如果是2024年12月31日以后缴费的,自缴费当月起2个月后享受报销待遇,例如1月份缴费的,则3月1日起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当年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等人员,自退役、毕业、户口迁入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确认次日起享受报销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报销待遇。特别提醒: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如果超过90天缴费,则自缴费确认次日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早缴费早安心,不缴费没保障,切不可心存侥幸。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切身利益,请尽快参保缴费。

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到所在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县医保中心咨询。县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15-87386805(城乡居民保险),0515-87386806(城镇职工保险)

最后,祝广大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顺达!


阜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  



来源:阜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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