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结合《甘孜州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县委政府研究,在道孚县城区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国发〔2023〕14 号文件、建保〔2024〕44 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在道孚县城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公示期为20日。
三、征集要求
1.房源性质为住宅,每套户型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40平方米。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2.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
3.房源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明确、清晰、无争议,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房源位于道孚县城区范围内,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需求。
四、收购价格
按上级相关部门指定价为准(即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
五、所需资料
1、开发企业相关资料。
2、项目手续证明材料。包括:用地、规划、建设和竣工备案手续等。
3、房源相关资料。包括:房源楼盘表(一房一价)、商品房价格申报备案表、户型图和实景照片。
4、申请资料。包括:申请列入备选房源的申请,房源出让承诺书、项目基本情况、房源室内装修情况、拟出让房源清单、房源抵押查封状况证明等相关情况。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征集程序
1. 提交报名资料。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时间内,提供报名相关资料。
2.实地考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人员对初步筛选出的房源进行实地勘察,确定是否纳入征集范围。
七、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址:道孚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晓
联系电话:18582457898
道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道孚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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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丨中共道孚县委宣传部
道孚县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丨江 薏
一审一校丨江 薏
二审二校丨黄 兴
三审三校丨杨林韵 胡英强
审定发布丨何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