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读】这名警察,万人喊冤!只有血性的警察,才能保护善良的人民

政务   2024-11-26 08:49   河南  

作者丨燕梳楼


昨天一段网传视频让人非常愤怒!

视频中两名警察迎面拦住一名小学生,上去就给孩子一个大耳巴子,接着又对着孩子踹了一脚。

网传视频声称,派出所执法人员殴打12岁娃娃,声音来源应为孩子母亲。人民警察为人民,却当众殴打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所以舆论瞬间就被点燃了。

“这太恶劣了”,“严惩打人警察”,“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对孩子动手”,“即使警察是孩子他爸,也不能当街施暴”!愤怒的网友排山倒海,纷纷@各路央媒和当地警方,要求严惩凶手。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第二反应就是事出有因,第三反应就是有人故意掐头去尾带节奏。身为一名警察不可能无缘无故教训一个孩子,更不可能在明知有摄像头的情况下动手,除非这孩子确实欠收拾。

事发地为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所以当地也不敢怠慢,迅速成立市区两级调查组介入调查。很快调查结果就出来了,踢打孩子的警察为该区张易镇派出所副所长王某,目前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

“该打,打的好!凭什么赔礼道歉?凭什么要撤职处理?这样的警察不仅不该处分,反而应该提拔”。没想到网友了解事情经过后,态度竟然180度集体大转弯,这把当地公安机关都整不会了,难道处理错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被打的熊孩子马某某多次霸凌殴打同学校三年级学弟,而且不服从老师管教,学校只好报警处理。出警的正是张易派出所王副所长王某和值班辅警戴某。处警过程中,马某某突然跑了。

王副所长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不知道家长怎么找到这段监控,然后就发到网上了。

事发后,原州区公安分局立即配合马某某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全面检查,并无大碍。并要求王某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昨天下午,固原市公安局作出撤销王某行政职务处分的决定。

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网友从一边倒地支持严惩凶手,到一边倒地为警察喊冤,这在以往的新闻史上确实非常罕见。不管怎么说,身为警察当众踢打孩子,在执法程序上都是违规的,这样的处理无可厚非。

但老百姓为什么纷纷称赞这名警察打得好?因为这样的熊孩子确实欠收拾。注意通报中的事实,马某某虽然只有12岁,但已经是多次霸凌同学校的低年级学生,显然这个马某某是个校园霸凌的惯犯了。

老师管不了,学校不敢管,只好请警察出手。结果马某某面对警察也毫不畏惧,竟然招呼不打一声就跑了。而家长也不是什么善类,反而到处找证据护犊子。所以说不仅孩子该打,家长也应该一起打。


但凡明点事理的家长,都应该感谢警察把孩子从犯罪的悬崖上拉回来,不说送锦旗了,至少感谢的话应该有吧。结果不仅不感恩戴德,反而以怨报德,把挽救孩子的警察搞倒搞臭,幸亏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有孩子的家长都清楚,这种熊孩子靠口头批评教育是不行的。换句话说自己教育不了的孩子,交给警察教育不是好事吗。遗憾的是王副所长不该穿着警服,更不该在摄像头下动手,牺牲了自己的前途,这代价未免有点太大了。

我想如果不是孩子浑到一定程度,身为副所长的王某也不会气到直接动手。但往往只有这样,才能把孩子从歧途上拉回来。如果再不管教,以后就可能是杀人犯,成为河北邯郸那三个小畜生一样的恶魔。

虽然身为警察这样的方式方法有待商榷,但在事实调查清楚后仍然给予王副所长如此重的处分,就只会滋长小恶魔的气焰,恐怕以后会更加变本加厉。如果维护正义的警察同志都不能制止校园霸凌,那还谈什么未成年人保护?
当然也有人还是支持这样的处理,认为即使孩子存在霸凌行为,警察也不应该当面殴打,否则法律放在哪里?问题是,关于校园霸凌我们讨论了几十年,如今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吗?法律对这些小恶魔有用吗?

我们一直说未成年人保护,但真的发生未成年人凌霸未成年人时,法律就抓瞎了。尤其当未成年人伤害甚至是杀害他人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反而保护了这些坏种,这难道不是一种法律实践上的缺陷吗?

如果连警察都不能让这些校园小恶霸收敛,那么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一句空话。现在警察的处理结果来了,希望那个多次校园霸凌的马某某也通报通报,学校是怎么处理的?法律上应该有什么说法?

家长不想管,学校不敢管,现在连警察都不能管,如果连法律都失去了应有的震慑作用,如果连敢于担当的警察都被处理,那以后谁还“多管闲事”?

这就是这起事件为什么反转后引发公众一边倒支持警察的底层逻辑和民意基础。对于王副所长来说,糟糕的是受到处罚,幸运的是赢得民心。

我相信王副所长是一个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好警察,他对得起他身上的那身警服。

只有血性的警察,才能保护善良的人民。

来源:燕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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