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大学法学青年论坛”第十三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林乐鸣副教授以“京剧中的法文化”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主持。
林乐鸣首先从法律与艺术的双重视角,重点阐述了京剧中的法文化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意涵。随后,他详细介绍了京剧鉴赏中的两个重要要素,一是人物要素,二是故事要素。就人物要素而言,他对 “生、旦、净、丑” 四大角色行当展开系统解读,同时深入阐释 “唱、念、做、打” 四种艺术手法,其间巧妙穿插经典京剧剧目精彩片段,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京剧的独特艺术魅力。就故事要素而言,他细致概括了曲目《四进士》情节的起承转合,深度剖析古代诉讼文化与现代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而诠释了京剧艺术与法律文化在《四进士》中相互交融的紧密关系。最后,他结合本场讲座具体内容,指出我们应当加深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和理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与谈环节,冯俊伟对讲座内容作了总结,并从京剧文化对日常生活和法律学习的启示角度谈了自己的见解。同时,他鼓励同学们将专业学习和厚植人文情怀相结合,成为复合型、应用型的高质量法治人才。在提问环节,林乐鸣就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回应与解答。
文|仲 凯
图|俞天越
审核|董雪梅 冯俊伟
编辑|阿卜杜艾则孜·阿卜力米提
责任编辑|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