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将于10月31日截止申报。逾期未主动申报的,按规定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
天衢新区2023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未主动申报的,按规定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网上办理: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sddpf.org.cn),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跳转到系统申报页面后使用法人用户登录。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天衢新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残联办公室进行办理(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用人单位注册后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资料,其中系统可自动调取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工资发放等信息进行验证,如系统显示相关信息调取失败,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凭证需上传在社保系统下载或政务大厅打印的带公章凭证,工资发放证明可以是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
(1)《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盖章(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在社保系统下载或政务大厅打印的带公章凭证)。
(4)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在医保系统下载或政务大厅打印的带公章凭证)。
(5)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内容能证明用人单位给谁发放的2023年哪月多少工资,需用人单位盖章)。
注:材料2至5,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时需提供。
(6)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复印件1份,如: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
(7)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原件1份,存在残疾人劳务派遣情况时需提供)。
1、2023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2、用人单位通过窗口申报,审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无法调取相关单位信息数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3、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审核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4、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业务年度默认为2023,如无特殊原因请不要提前申报2024年度业务。
5、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等文档可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下载。
6、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具体事宜可咨询天衢新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残联业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2561086。
天衢新区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供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
校对:刘潇 张小璐
编辑:宇文红娟
责编: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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