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军人配偶的父母纳入优待范围!

文化   2025-01-30 07:03   山东  
来源|君呼微信公众号(ID:Monarch_Service)
作者|君呼工作室
联系|400-8919-081

投稿|junlutg@163.com

今天是大年初二,按照传统习俗,这一天女儿要“回娘家”、夫婿同行给岳父岳母拜年,民间称“姑爷节”、“迎婿日”;“回娘家”又称“归宁”。
中国人最亲密的是血缘关系,姑爷有“半子之劳”,俗话说“一个姑爷半个儿”。
那么,军人的岳父母算不算军属呢?
军属,从法规定义上说,依据2016年9月28日,司法部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其中对军属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军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按军属对待
关于近亲属的权威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官网也曾对“军属”一词也作出解释: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再看下近些年出台的一些政策——
2021年6月,《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2024年9月1日起,《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式施行,其中“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医疗保障方面,2022年1月,《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中军属的范围限定于:军人的配偶、军人的子女(含合法领养)、军人的父母(含抚养人)、军人配偶的父母(含抚养人)这4种身份

以往,只有军人和符合条件的军属能够享受到军队医疗待遇。如今,军人配偶全部纳入免费医疗保障范围,军官、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也能享受优惠医疗。

再说军人休探亲假。已婚的情况下,与父母(含配偶父母,下同)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20天;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40天;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为45天。

另外,对于符合探望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条件的已婚军官、军士,每年还可按照全额标准计发一次探亲路费。

综上所述,国家在注重提升军人父母待遇的同时,也逐步加大了对军人配偶父母的关怀。

军属是军人最坚强的后盾,有了他们的鼓励与支持,军人才能安心服役。所以,军功章有军人的一半,也应该有军属的一半。
在看到这篇推文时,有没有“姑爷”已经在“回娘家”的路上了呢?最后,祝愿所有的军人家庭幸福美满、团圆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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