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人注意!驾驶这些车辆上路会受处罚!

政务   2024-12-14 11:20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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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车主

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我市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数量激增,尤其是在城区,已成为一道显眼的“风景”。这些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也无法依法登记上牌,属于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车辆。虽然此类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生产生活,但由此带来的交通隐患和家庭悲剧更令人痛心!


一、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



1.安全性能低下。非标车辆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交通违法频发。驾驶人未接受正规培训,安全意识薄弱,常见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现象,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3.事故赔偿困难。非标车辆因无法登记上牌,也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责任难以落实,往往导致家庭经济困境和社会矛盾。


二、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车辆性能属于机动车范畴,安全却未达标,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标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驾驶证记9分、200元罚款的处罚并予以扣留车辆。无证驾驶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呼吁倡议


1.不购买、不使用非标车辆。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2.劝导亲友,关爱家人。子女应主动劝导和监督中老年人不驾驶、乘坐非标电动车,尤其避免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守护家庭幸福。


3.遵守法规,共创文明交通。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让我们携起手来,拒绝非标车辆,规范出行行为,共创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文章来源:景德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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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孙伊安娜

审       核:庄金敏

监       制:朱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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