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书写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日喀则答卷——日喀则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首期动态

政务   2024-12-31 15:40   西藏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出专门部署,为中国司法事业向外发展绘就新的路线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湖北法院调研时指出,三中全会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要积极研究落实,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日喀则市是西藏对外贸易活跃、面向南亚开放的前沿地区,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明确的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和西藏自治区国际陆地港建设城市。2024年10月,日喀则市高水平开放大会召开,阐明了我市高水平开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高水平开放的目标任务。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进一步跟进,日喀则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外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多次作出专题部署。2024年,扎根日喀则开放沃土,日喀则法院加快推进涉外审判机制创新,努力构建“服务大局精准化、审判机制现代化、纠纷解决一站化、人才队伍精英化”的“四位一体”涉外司法服务新格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


破题开路,

做好高水平涉外司法服务保障


涉外审判是国家形象的重要对外窗口,随着日喀则市高水平开放工作的稳步推进,日喀则边境地区传统边贸点逐步恢复开放,互市贸易区建设不断升级,边境贸易加速发展,涉外民商事纠纷呈现出数量逐渐增长、类型更加多元、分布更加广泛的特点。为及时把握涉外民商事纠纷新形势,牢牢把握涉外领域司法主权,2024年6月,日喀则中院党组委托上海法院援藏专家指导组牵头对日喀则市边境涉外民商事审判及相关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指导意见;9月,日喀则中院组织民事法官及涉口岸5个基层法院人员共8人赴新疆喀什地区进行涉外民商事审判及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调研。

通过两次调研,对日喀则法院涉外服务保障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困难有了更进一步的把握,并根据调研结果完善了涉外司法服务工作路径。9月底、10月底先后向自治区高法院、日喀则市委政法委提出日喀则法院涉外法治建设的设想和思路,寻求上级部门指示支持。

日喀则中院着眼于日喀则建设“西藏区域副中心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目标,勇于“破题开路”,把握好建设发展吉隆边合区的契机,大力推动在吉隆镇人民法庭挂牌设立“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边境涉外民商事巡回解纷中心”,并计划以此为基础探索西藏地区涉外案件审判机制,搭建起两级法院涉外司法服务保障平台,及时总结受理案件特征,摸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日喀则涉外司法服务保障经验。


联动合作,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徒法不足以自行”,为畅通涉外法治建设相关部门联络渠道,深入探讨一体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实践路径,2024年11月,日喀则中院牵头同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民委举办涉外法治情况调研座谈会,了解日喀则市吉隆边合区建设情况、尼泊尔社会环境、风俗习惯以及日喀则长期以来同尼泊尔的进出口贸易、跨境旅游和民间往来情况,通过座谈,进一步摸清了日喀则市涉外法治需求,明确了涉外司法保障服务工作方向。

“在涉外法治建设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在日喀则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11月19日次旦央宗与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洪冬英在该校长宁校区座谈交流,并签订法治人才培养和实践合作协议。

12月,日喀则中院建设两级法院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库,并选派人才库成员参加司法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专题培训,在选好人的基础上,加强涉外法治理念、能力培养,完善涉外审判专业素能培养体系,在涉外司法服务中充分实践锻炼,以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服务保障日喀则涉外司法服务工作。


定分止争,

提高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能力


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效能最优的多元解纷服务,促进涉外纠纷一体化多元解决,一直是日喀则法院涉外审判努力的方向。日喀则法院涉外法治工作起步较晚,在域外法查明适用、涉外送达执行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在涉外审判中,调解工作往往是重中之重。

曲某(尼泊尔籍商人)与扎某(定日县籍商人)通过微信就买卖尼泊尔木碗达成协议,后双方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于今年向定日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定日县人民法院涉外案件团队精心调解,当事人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扎某当场履行部分给付义务,一场跨国籍、跨民族、跨越上千公里的涉外民事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贡某(尼泊尔籍)与边某(中国籍)因买卖合同产生争议,11月,贡某因边某怠于支付货款诉至拉孜县人民法院。由于争议标的较小,拉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案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派调解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在调解员的高效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从收案到完成司法确认全程用时仅10 天。

除去审判调解工作,日喀则法院还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与实践,吉隆法庭主动与吉隆海关、吉隆珠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享涉外法律事务信息;组织干警深入涉外企业和群众,了解边民及尼籍人员在国际贸易、劳务合作等方面面临的法律困境和实际需求;发放宣传资料,向相关群众普及涉外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知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改革不会停顿,开放不会止步。日喀则法院将继续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日喀则市高水平开放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终  审:温     笠
初  审:赵     磊
编  辑:薛     瑞
来  源:日喀则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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