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报和2025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5-01-23 20:31   重庆  


2024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主题主线,强化扶持引导,深化交流合作,涌现出一批优秀作品,播出、收视连续多年提升,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作品,切实做好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报和2025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设置

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四类。“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各设“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类别,颁发扶持资金和证书;“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颁发证书。

二、扶持项目申报主体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报“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扶持项目。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机构,可申报“传播机构类”扶持项目。

(三)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机构,可申报“组织机构类”扶持项目。

三、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扶持项目的作品,一般应在2024年年内制作完成。

(二)申报“传播机构类”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4年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报,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确保播出时长和条次,注意优化排播,积极推进全媒体传播,提升传播效果。

(三)申报“组织机构类”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4年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项扶持、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扶持项目评审要求

(一)时间及数量要求

1.报送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完成本地区、本单位初审工作,报送扶持项目申报表及电子版作品。

2.报送数量:各地、各单位经过初审后,向广电总局报送的扶持项目数量,“广播类作品”和“电视类作品”各不超过6件,累计不超过10件;“传播机构类”不超过3个,“组织机构类”不超过2个。

(二)格式及报送方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

MP3或WMA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Audio Vivid标准。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2.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36Mbps。

(3)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3.时长及数量:

报送的广播、电视作品单件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件。

4.报送方式:

(1)作品、机构报送。制作单位、个人等登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活动申报系统” (https://gygg.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向相应初审单位提交材料。

(2)部门、单位初审、选送。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使用单位账号登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活动申报系统”(https://gygg.pingshen.nrta.gov.cn),完成本地区、本单位初审,并通过系统推荐作品及机构。    

五、2025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2025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攻坚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广电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精品创作、融合传播、科技引领、国际传播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效。要按照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强化扶持引导、选题规划、培训指导、交流合作,积极争取相关主管部门支持,充分调动各级各地广播电视机构和社会各界参与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的积极性,源源不断推出优秀作品。要引导和鼓励以超高清赋能公益广告精品创作,积极支持使用超高清技术拍摄、制作公益广告作品,尽快实现新拍摄作品超高清化。要积极发挥公益广告短小活泼、便于传播的特点,大力加强全媒体、跨平台传播,拓展传播渠道,打通大屏小屏,不断提升传播力影响力。要进一步推动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直达基层和存量优秀作品再传播,继续建好用好“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鼓励市、县级广播电视台和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积极下载播出作品库中优秀作品。要发挥公益广告在讲好中国故事、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促进公益广告国际传播,提高公益广告国际传播力影响力。

六、联系方式

(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

联系人:许旭

联系电话:010-86098540

(二)评审工作组委会:

联系人:左翔

联系电话:010-86098573,17801579644

附件:

1.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2.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3.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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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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