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金三角经济特区发布关于停止开展非法宣传及兑换货币活动的通知。
违反老挝《外币管理法》和外币管理相关法令条规、受到警示教育后仍继续违反的个人、法人、实体,视情节轻重,处于相应措施:等值金额低于 10,000,000基普的违法者,将处以10,000,000基普至20,000,000基普的罚款;等值金额超过10,000,000基普的违法者,将处以违法金额10%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将处以上次罚款金额的两倍作为罚金。扰乱汇率,将被处以1年至5年的监禁,并处于50,000,000 基普至100,000,000基普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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