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爱国情怀的主要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总则规定,爱国主义教育涵盖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内的历史、文化、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应依据这些内容,深入分析并准确把握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爱国情怀的主要内涵,将之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主要抓手。
厚植家国情怀,砥砺强国之志。深厚的家国情怀与深沉的历史意识,是中华民族历经千难万险而不断复兴的精神支撑。家与国相连,家庭命运与祖国命运相牵,家国情怀是中华民族存续发展的精神密码,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我国注重家国一体的理念传统源远流长,《孟子》“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礼记》“天下一家”等都强调家与国为一个整体。热爱祖国、厚植家国情怀是青少年成长之基、奋斗之本,增强青少年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使命感、责任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砥砺奋斗的精神密码。
矢志团结奉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一统”始终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价值追求。“大一统”一词最早出现于《春秋公羊传》“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汉书·王吉传》再次提到“《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表明对“大一统”理念的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文化“大一统”思想在当代的延续与发展,是各族人民国家认同、政治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的精神纽带。传承“大一统”理念,有助于激发青少年自觉将自身前途与祖国命运相连,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心和信心。
接续奋斗创新,锤炼担当进取品格。《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庸》中“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都以激励人弘毅致远、勤学奋斗为核心思想,是对中华民族坚韧不拔、拼搏奋进精神的写照。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必须弘扬自强进取、创新奋斗的优良传统,这有利于青少年树立正确国家观、奋斗观,锤炼意志品质,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奋发进取的力量勇气,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投身改革创新的实践,挺膺担当,奉献国家。
培养和谐理念,秉承开放包容传统。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的价值取向,推崇“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化干戈为玉帛”等和谐思想。《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礼记·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等思想在历史发展中内涵外延不断丰富,塑造了中华民族开放包容、亲仁善邻的内在特质。传统和谐观中包含的诚信、友善、互助、和睦的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有利于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打造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爱国情怀的培养体系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遵循青少年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坚持问题导向,从体系机制、内容要点、路径形式等多方面协同发力,系统推进,形成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青少年爱国情怀立体化、精准化的培养体系。
完善涵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多主体密切合作、多方面协同发展的涵育体系,加快构建课上课下协同、校内校外联动、网上网下融合的“大思政课”全面育人新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融通,增进爱国主义教育与不同学科的互动。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重点内容,打造大中小一体化衔接有序、科学合理、完整系统的内容体系。强化督导和问责,健全评价体系,检视实践成效,持续营造全社会支持优秀传统文化涵育青少年爱国情怀的良好氛围。
拓展涵育内容。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富矿”,紧扣爱国主义教育所涵盖的历史、文化、政治等内容,突出抓好以党史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推进青少年深入了解祖国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增强历史自觉和历史自信。广泛宣传各领域优秀人才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国争光的爱国情感和爱国行为,开展英雄、劳模等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涵育文明素养,提高自身本领,在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勇攀高峰。
丰富涵育路径。把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利用博物馆、文物古迹、文化传承发源地等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引导青少年在游览中领略祖国壮美河山,感受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激发爱国热情。科学运用现代艺术形式和新媒体平台,通过青少年喜爱的文化艺术形式,如动漫、音乐剧、舞台剧、艺术展览、礼仪展演等,在沉浸式体验中激发情感共鸣。依托青少年活跃度较高的新媒体平台,鼓励青少年通过短视频、漫画、网络文章等表达爱国情感,引导青少年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合力唱响“强国有我”的时代强音。(蓝晓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 | 光明日报
编辑 | 李雨阳 二审 | 张丽祯 三审 | 林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