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上信任我、理解我,我心里就踏实了。”近日,会泽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迤车镇某村干部黄某澄清正名,组织的信任让黄某更加坚定了做好工作的决心。
此前,会泽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黄某私分集体土地赔偿款的信访举报,经多方调查取证,发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鉴于该不实举报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为黄某予以会议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会泽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既零容忍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也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强化研判分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运用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公开澄清等不同方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程序要求、澄清方式等内容,规范失实检举控告工作办理流程。在澄清正名中坚持“双复核”,即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门坚持复核不实举报事实、复核核查认定程序。复核不实举报事实时,综合分析研判不实检举控告的原因、目的、动机等因素,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核对案件卷宗等方式,复核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在复核核查认定程序中,通过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重点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复核发现此前调查程序有问题、不实举报结论有疑义的,进行补充调查并作出结论,提出继续或中止澄清的意见,避免或减少因各类因素造成的事实认定偏差或瑕疵。
“澄清正名不能‘一澄了之’,我们针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定制,开展个性化暖心回访,做实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解开被澄清正名对象的‘心结’。”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后,适时通过谈心谈话、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听取被澄清干部想法、群众意见和群众反映。一方面深入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变化、工作表现,体现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的关心;另一方面全面总结澄清正名工作的短板和不足,为今后开展工作不断积累经验。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抓好成果运用,在澄清正名会期间发放信访宣传资料1200余册,将相关澄清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由澄清对象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讲清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情况和个人思想认识。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在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使整个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完整闭环,澄清效应不断叠加。
“近年来,我们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严管厚爱相结合,先后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77名干部、11个集体进行了澄清正名,促进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会泽县纪委监委
作者 / 朱璐 杨静